根据《2026年海安市部分区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海安市部分区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变更公告》,现将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名单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3.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四、其他
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选调过程中,选调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1.2026年海安市部分区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