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的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润丰纺织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4月22日就陈绍兰的工伤待遇作出《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海工保催[2024]1号),并按你单位工商登记信息注册地址邮寄送达,未在注册地找到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江苏省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人社局东大楼3楼333办公室领取《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海工保催[2024]1号),逾期视为已送达。

  附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海工保催[2024]1号).pdf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