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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海安市统计局
海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海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87433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6633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997人,增长0.92%,年平均增长率为0.09%。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333057户,集体户12554户,家庭户人口为820848人,集体户人口为5348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人减少0.32人。
四、城乡[4]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1165人,占68.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3169人,占31.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56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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