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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放公告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3-02-16 字体:[ ]

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放,欢迎电商企业和有意进驻孵化的电商创业团队或个人报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海安市高新区科创园7号楼三层,使用面积1000m2,可为个人、企业、创业团队提供齐全配套基础设施,供电、供水、网络等,公共服务中心分为企业办公室(8间)、联合办公室、直播室、培训室、产品展示中心、会议室、接待室等功能区域。

一、提供服务

1、为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办公、会议、培训、直播等场地支持,享受政策扶持、电商孵化等创业服务。

2、为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资源、人脉、推广等各方面支持,优先参加中心组织的电商游学、人才培训、直播宣传等活动。

二、入驻条件

(一)入驻企业及个人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二)入驻企业及个人必须按时入驻,自觉遵守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入驻企业及个人需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入驻企业及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和发展潜力。

三、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入驻流程

(一)提出申请。意向入驻的企业、团队及个人可采取线上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或线下公共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报名方式向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方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入驻申请表、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及发展规划书;

2.团队及个人申请:入驻申请表、项目商业计划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方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了解情况,洽谈入驻意向。

(三)审核材料。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相关资质及发展前景进行综合评估及审核,并确定最终审核结果。

(四)签订协议。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到公共服务中心签订《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入驻协议》。

(五)正式入驻。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方应妥善为入驻企业、团队及个人安排办公场地,并进行资产清点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入驻公共服务中心。入驻企业(个人)在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时所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入驻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成娜

联系电话:18012166226

报名地址:海安市高新区科技创业园7号楼3楼

海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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