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路网结构变化,决定对海安市区部分车型禁止通行区域、路段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起止日期: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513—88968519,地址: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邮箱:1328983430@qq.com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关于调整市区禁行区域、禁行车辆类型的通告.docx(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