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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上湖生态公园周边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6-04-30 字体:[ ]

“魅力海安 大美上湖”健身跑活动将于5月1日在上湖生态公园举行,为确保赛事运行期间中心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2026年5月1日6时起至12时止,滨湖路、创新北路合围区域及该区域外围500米范围内。

三、管控原则:未经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批准,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巡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

四、特殊情形: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申请,取得飞行许可后向公安机关报备。

五、友情提醒: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安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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