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26-01115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报告
发布机构: 海安市 文号: 海政〔2026〕12号
成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日期: 2026-03-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6-03-3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5年,海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获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规范履行职责,筑牢法治政府基础

1.完善重点领域职能体系。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理顺市镇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编制部门职责及岗位履职清单,深化清单应用。破除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更新《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法定事项》等5套事项明细表,明确经济发达镇、一般镇、街道权力事项分别为137项、93项、88项,厘清镇街“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同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2.赋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设立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中心,集成39家部门1545项事项,进驻率76.3%。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综窗改革,发布首批161项高频事项清单,实现“一窗通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成国家与省级共46个“一件事”指南发布,累计办结5.31万件。实施“一数一源”工程,建成12个主题库、8个专题库,归集数据2465万条。制发72类电子证照,推动20类事项“免证办”。联合高校成立数据创新实验室,拓展智慧应用,优化12345智能派单,“我的海安”APP上线70余项便民服务功能,其中公证事项实现线上办理近400件,新增市场监管等模块,智慧服务场景全面拓展。

3.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专区,综合研判预审项目28个,累计服务新办企业1315家。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双证联办”,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深入开展“亲商助企”大走访,收集问题136项,化解120项,化解率88.2%。推行“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模式,“安心援-启程”法援品牌入选省“法援惠民生”品牌。规范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点对点”提醒服务企业351家次,办结企业和合作社异常修复644件,指导个体工商户恢复信用2万户,助力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心。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报道肯定。

(二)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1.强化备案审查质效。全年审核行政协议、征地事项等各类文件160件。制发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个100%。办理各级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68件。动态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文件15件。

2.夯实基层法治审核基础。编制区镇(街道)行政事项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及四类核心事项审核流程图,推动基层审核标准化。组建法治审核专班,开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独立审查+集中研讨+专业点评”模式举办专题培训5期,累计研讨文件、协议、案卷等28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相关做法获全省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座谈会推介。

3.以法治服务发展大局。创新实施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全年并联审查文件、协议46份,并对区镇街道216份招商引资协议开展“回头看”。聚焦农村光伏项目合同风险,制定全市统一合同范本。建立法治会诊解纷机制,依法开展兴华胶带上市历史沿革审查,推动竣昌等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护航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1.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党委政府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并与相关整治、评估工作有效衔接。全面推行涉企检查线上管理与“扫码入企”,创新“邀约式体检”执法服务,出台“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方案,开展场景化跨部门试点,减少重复检查。推广“非现场”“触发式”监管,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数同比下降22.36%。

2.推动执法普法融合发力。编制《企业权益保护企业家读本》,定期发布柔性执法典型案例。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法贯彻实施座谈会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会,组织36家单位交流清单举措。开展“法治圆桌会”系列交流,征集并协同破解执法实务难题。

3.推进专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与“两非两不”管理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培训,线下举办行政执法系列主题培训班,线上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市1435名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累计完成在线培训50580学时,持续提升执法专业能力。

(四)构建多元解纷体系,有效实现定分止争

1.打造县级综治中心标杆。围绕“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目标,采用“整体+整建制+派员”模式,系统推进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相关经验获省市现场会推介、《长安评论》刊登。中心集成引导受理、公证服务等10个功能区,实现群众诉求“专科”向“全科”窗口转变,其“一慢一快三到位”工作法入选2025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2.深化访调公调诉调对接。开展“调解专家进社区 助力基层解纷争”专项行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42件。夯实基层调解力量,成立市人民调解联合党支部,培育培优18家商会调解组织,设立10家网格调解工作室。整合“一庭两所”资源,深化“庭所共建”“警司融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基层治理,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

3.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严格执行新《行政复议法》,全年新收复议案件282件,同比增长41.71%,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直接纠错率18.9%,实质化解率33.9%,主渠道作用持续增强。出台《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程序暂行规定》,推动重新审查32次,化解争议18件。全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件,审结93件,败诉率低于南通平均败诉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五)融合监督防控风险,推动职权规范运行

1.健全法治监督协同机制。出台监督贯通协调实施意见,整合人大监督等7类监督力量,建立信息共享、建议协同等五项机制。聚焦法治建设评估、重点领域改革等开展专项督察,协调破解9家单位法治建设难题。新聘基层监督联系点与特邀监督员,拓宽监督网络。深化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府检联动抽查食药卫生等重点领域处罚案件142件,制发监督建议书,规范执法行为。

2.深化公开透明政务环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万条、政策文件7件,发布解读9篇,接收并答复市长信箱信件524件,依申请公开办结36件,政府网站总访问量达1841.22万次。召开第十五届市领导网友见面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持续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活动,现场回应群众关切。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87件、政协提案251件,办复率及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同步推动24件社情民意落实。

3.综合施策筑牢安全防线。系统推进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修订完善《海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预案,动态更新基层人员转移安置清单。建立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实现信息直达基层,全年发布《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3期,有效应对多轮强降雨,主汛期实现“零决堤、零亡人”。组织各类实战演练560余场次,参与达1.15万人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化工(危化品)企业4380家、工贸企业1791家,整改隐患985条,推动213家企业完成有限空间“上锁设柜”物理隔离,全面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学思践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民营促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督促,自觉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项目全部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三性”论证。强化综合集成监管平台运用,确认行政检查主体68个,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做实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连续七任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18年保持100%。规范依申请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零败诉。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中洋、欧贝黎等事项的依法办理。

(三)持续创新法治海安实践。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围绕企业群众法治需求,启动首届“法护江海·安泽万家”法治惠民项目27个。创新开展法治文化月系列活动,提升法治素养推动基层善治。成立市法学会企业权益保护分会,深化“si法解忧茶”活动,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强法治人才储备,开设首期法考小夜校,全班30人法考通过率20%。持续开展社会面治安集中清查行动,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海安、法治海安建设。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相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个别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内容篇幅重复,缺乏对实际工作深入总结和分析。法治建设中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配合机制还不够顺畅,依然存在“重行为结果、轻推进程序”,以及路径依赖、“行政命令”替代法律方式等现象。

(二)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实践中,行政协议条款设计、履行监管、档案管理、风险预警和专项清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影响行政效能与社会公平。少数执法单位对南通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

(三)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常涉及经济、贸易、科技等多领域知识,但基层法治人才数量不多、能力不强、经验不足,往往局限于法律专业,对相关领域的政策、行业规范了解有限,难以从综合视角分析和解决涉外法律问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以及实施路径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海安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提升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奋力开创海安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坚持以更高站位统筹法治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刻把握“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市镇(街道)两级政府领导集中观摩庭审模式。放大法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坚持以更强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审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统一法治审核文书格式。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认定等地方标准,探索公职律师参与基层法治审核工作机制。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全面落实执法“扫码入企”。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质效,聚焦高频败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深化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施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和板块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三)坚持以更实举措做优法治供给。完善市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推动律师、公证、调解、法援“跨业务融合”,纵深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深化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si法解忧茶”活动,推广风险提示、“邀约式”法治体检、“共享法律顾问”等惠企服务,加强人工智能、数据、文化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四)坚持以更严要求锻造法治人才。持续开展“法治圆桌会”系列交流活动,提升全市法治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业务培训,培育“法律+技术”“法律+经济”“法律+涉外”等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执业监管,引导从业人员严守执业政治底线、纪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