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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仁俊缴费年限认定的公示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字体:[ ]

丁仁俊,男,身份证号码:3206211965****333X,2025年8月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由于其个人职工档案资料遗失,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有关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记载:丁仁俊于1984年10月入伍,1989年3月退伍,1989年3月经海安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安排到海安县工业委员会分配工作,并于1990年4月由海安县工业委员会安排至海安县轻工机械刀片厂工作,人员性质为全民固定工,1992年1月起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提供了“人员介绍信、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书、海安县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南通市企业职工考核晋级花名册”等。经与公安机关初步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根据其补充提供的证据材料,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10月。

现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88921512、0513-88921579、12333。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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