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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安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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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4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20.5亿元。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调减税收收入4.65亿元,调增非税收入4.65亿元。根据收入级次,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74亿元,其中市本级24.12亿元。 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支出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6.45亿元(不含上年结转和上级专款安排支出,下同),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108.65亿元。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2亿元,含区镇预算调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26.43亿元,其中市本级103.03亿元。2024年,含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和补助支出以及上年结转支出在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为147.63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121.07亿元。 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2.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其中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6%。 (3)平衡情况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3.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6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万元、调入资金49.51亿元后,收入总计174.2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2.4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亿元后,支出总计169.0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2亿元。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化增收节支,确保当年收支平衡。(二)优化服务引导,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突出以人为本,尽力保障民生福祉。(四)改革监管并重,推进国企国资发展。(五)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发生债务风险。(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调控监管能力。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效能,强化政府债务管控,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1.6亿元,税收占比80%。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3亿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4.09亿元,比上年减少2.34亿元,下降1.9%。其中市本级107.99亿元,比上年增加4.96亿元,增长4.8%。 (3)平衡情况 2025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2.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4亿元、调入资金48.24亿元后,收入总计183.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4.2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5亿元后,支出总计183.79亿元,收支平衡。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持续扶持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回升向好。(二)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增强地方可用财力。(三) 着力强化预算约束,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四)竭力支持民生改善,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五)全力守住风险底线,推动债务稳步化解。(六)努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管理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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