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执法工作事关海安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2023年交运局在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上做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今年以来,交运局紧紧围绕全年工作要点,积极顺应安全监管新形势,遵循环境治理新要求,落实运输发展新理念,持续强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执法类别、执法频次、检查数量等实际,编制了年度、月度执法计划,并严格实施、加强督查。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监管,落实事中事后各项监管措施。组织开展了道路运输执法“天网”行动、水上交通“苏水安澜”行动、交通工程蓝盾专项执法行动,火车站及周边区域非法营运整治攻坚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等部门开展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74次,接处投诉举报183件,办理行政案件152件,切实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开展非法营运“打非清零”行动、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推行“邀约式”安全检查,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水上游览经营单位行业监管。依托省市交通运输“云执法”平台,加强各类监测预警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生产防控水平。联合如皋执法大队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会同文旅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协同治理,督促旅游社严格执行旅游包车客运“五不租”、行包安检和旅客实名制查验等安全管理制度。四是落实为民服务措施。深化执法服务“暖心”工程,开展柔性执法,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交通执法的“温度”。2023年,按照包容审慎执法清单,对58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予以从轻处罚。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送法进企业、到车船、入码头、驻工地,推进普法执法全面融合。主动与局业务科室对接,实行检查计划融合,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经营业户的负担。
二、在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方面,交运局作为主管部门做了哪些改进措施?
答:提升公交服务能力一直是交通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提升。一是智能化建设,通过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实现公交车辆调度、信息发布等多种功能的智能调度管理,同时在长江路、宁海路和中坝路,共52处安装了智慧化站牌,提高出行服务品质。二是开通5条“区间高峰车”定制专线,分别为海陵中学南校区、瓦甸初中至白甸初中、双溪小学至墩头小学、原邓庄小学至南莫小学、老坝港至了凡庄园定制专线。三是优化了部分公交线路,比如将311路凌东至仲洋镇村线路调整为凌东村至韩洋村,优化城区10路新世纪广场至韩洋线路延伸到万达广场至韩洋,结合曲塘新客运站的启用,将5路火车站至曲塘、101路海安至白甸、105路海安至雅周、112路海安至李庄优化调整到途径曲塘车站,将原12路泛书房至南通理工优化调整,线路优化为南通理工至海安外国语学校等等。四是开通毗邻公交线路2条,分别为雅周至迮庄、海安东站至如皋南站。另外,就是开展“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督促公交公司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
三、海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相关事宜有什么?
答:根据《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要求,为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清洁化,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我市连续两年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提前淘汰更新工作。通过资金补贴,鼓励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是补贴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对在南通市内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根据注册登记时间、淘汰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重型车辆最高补贴13000元/辆,最低8000元;中型车辆最高9000元,最低4000元;轻型车辆最高2400元,最低1600元。
(三)是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超过受理时间未申请,视同放弃。在海安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合服务窗口受理。
(四)是申领流程:
车主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1.《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市生态环境、商务、公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依次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生态环境局分批次送至财政局,财政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自取得资金指标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车主银行账户。
四、持优待卡乘坐海安公交相关问题?
答:根据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在民政局部门领取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民兵、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凭《南通市拥军卡通通优》(南通、通州、启东、海门由工商银行发放的通通优拥军卡;海安、如皋、如东由中国银行发放的通通优拥军卡)免费乘坐常规公交线路(参照通政办发【2017】91号、通拥办【2020】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