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团体组织、各区(镇)财政局(工作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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