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药品零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4月27日,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暨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医疗保障局监管人员、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等350余人参加会议。
丁毅对药品零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扛牢责任,深刻领会药品安全的政治性和紧迫性;二要严格依法经营,构建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三要提升服务能级,以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期待。
药械监管科科长张斌具体解读了《江苏省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手册》相关内容;详细部署了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家用医疗器械“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整治重点,并结合典型案例警醒各企业深刻汲取教训,将法律要求内化为行动准则,严防“红线”失守。
海安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何学勇主任围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求作了详细解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药品零售企业在日常药学服务中如何及时发现、准确评估和规范上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
医疗保障局相关同志结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药械服务行为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后,药品零售负责人就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诚信经营方面签订了承诺书,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守药械妆质量安全底线,紧密配合监管部门,以“清源”行动为抓手,以法规为纲、以责任为链、以共治为基,共同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可靠的药品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