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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刊发海安市调解工作经验文章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24 字体:[ ]

日前,司法部主管的《人民调解》杂志2026年第4期刊发了海安市司法局调解工作经验文章《聚力调解实战实效 守护海安一方平安》。

江苏省海安市地处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东临黄海、南望长江,地势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维护和谐稳定的担子重、责任大。近年来,海安市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协同共治、聚力化解”的工作方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维护海安的安定有序。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601件。

固本强基 建强纠纷化解“主阵地”海安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建强组织、延伸触角、打造品牌,不断激发组织活力,筑牢调解阵地。

建强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按照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五落实”“六统一”标准,规范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全面覆盖、多点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市联合调委会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委会1个、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240个,实现基层调解组织100%覆盖。

延伸调解服务触角。制定海安市调解品牌发展五年规划,将优化整合品牌“通解室”(“通解室”为南通市打造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品牌)、选树培育“解纷人”(“解纷人”为化解纠纷的人员)纳入市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规划。从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中选拔具有5年以上调解经验、熟悉法律、社会威望较高的调解员,组建“通解室”和“解纷人”调解团队,“通解室”以“1+2+3”团队式开展工作,即“1名首席调解能手+2名解纷助手+3名坐班法律服务帮手”。目前,已打造品牌调解室31家,选树培育“金牌解纷人”265名。推动以调解能手命名的个人调解室建设,结合地域性实际调处经验,先后指导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家。推动调解与网格深度融合,依托网格驿站建成10家网格调解工作室,排查化解网格内矛盾纠纷。市司法局联合市妇联共同打造一批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推进家事纠纷有效化解。2020年,周梅芳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张芸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海安市司法局在全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打造行业调解组织。针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强、化解难度大的特点,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成立建筑、金融、物业及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调处机构的通知》,推动建立海安市建筑业纠纷、金融业纠纷、物业纠纷、涉房领域纠纷调解中心,并明确了4家调解中心受理矛盾纠纷的范围,要求调解中心制定调解规则、调解流程等。目前,指导成立海安市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9个,全部实体化规范运行。发挥各商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打造商会特色调解品牌,培育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8家。2025年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731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

专业赋能 锻造调解队伍“主力军”聚焦实战实效,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调解员培训等方面出真招、下硬功,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服务好的专业化调解员队伍。

聚合资源广覆盖。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积极吸纳有知识、能力强、品行好的中青年人才,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群体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优势,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调解服务体系,推动纠纷化解更高效。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68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56人。组建由调解能手、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公证员、资深律师等33人构成的调解专家库,优化专家队伍结构,为化解纠纷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指导专职调解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与基层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专群结合、协同发力。

常态管理促长效。紧扣实战导向,推动海安市政府出台《海安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专职调解员配备标准,严格规范专职调解员管理工作,配套出台《海安市“庭所共建”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关于成立海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评审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健全调解员岗位责任、投诉处理等机制,及时查处调解员违法违纪行为。开展全市调解卷宗自查和相互评查,提升调解卷宗的规范化程度。根据《江苏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共申报一级调解员2人、二级调解员11人,评定三级调解员412人、四级调解员943人。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个案补贴”分级保障体系,其中市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区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每人每月1500元。同时,加大个案奖补工作力度,实行四级差异化个案补贴标准:一般矛盾纠纷100元/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0元/件,重大及群体性矛盾纠纷300元/件,特别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矛盾纠纷500元/件,进一步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

全员练兵重实战。构建“全员参训、分层培训”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全市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现场观摩、结对帮带等形式,提升调解员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纠纷排查化解等能力。近年来,全市年均培训调解员约2000人次。深入开展“调解专家进社区 助力基层解纷争”专项行动,组织调解专家下沉村(社区)一线开展专业指导。不定期举办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技能比武、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持续提振队伍精气神,提升调解员工作质效。邀请调解能手、法官担任调解组织指导员,进行业务辅导、调解协议评阅,促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近年来,海安市城东镇洋蛮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爱平等8人获司法部表彰。

机制创新 下好多元解纷“一盘棋”针对面广量大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贴近实际、服务实战、发挥实效”原则,聚焦调解体制机制建设、专项活动开展等,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构建一站式解纷体系。建立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全周期管理。市级层面,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公证处等部门整体入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置接待窗口,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扇门”。镇级层面,13家司法所及镇调委会全部入驻镇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群众提供包括调解在内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村级层面,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与预警化解,做好纠纷线索与数据的采集收集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仲裁等服务资源,协同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印发《海安市“庭所共建”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整合13个司法所与5个基层人民法庭资源,打造联动解纷新模式。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等定期召开庭所对接工作座谈会,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等平台资源打造庭所联动工作站,人民法庭和司法所轮流安排法官、专职调解员、司法干警、法律明白人进驻联动工作站值班,开展诉求登记、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实现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市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常态化实施涉警类矛盾纠纷信息互动制度,并在全市12家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专职调解员、民警、村(社区)三方联动,规范运行随警调处、受理调处、移送调处、分流调处等机制,全力化解非警务类社会矛盾纠纷。抓实《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各类解纷方式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指导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将法治讲座、重点人员走访、矛盾排查调处沉入网格,为群众打造15分钟调解服务圈。

专项攻坚化解。开展“优化非诉服务”及“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等调解专项行动,加强社会风险隐患常态化、滚动式摸排处置,加大矛盾积案攻坚化解力度,做到排查无盲区、化解无遗漏。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按照特别重大事件(红色)、重大事件(橙色)、较大事件(黄色)、一般事件(蓝色)进行“四色”预警标注,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九三阅兵、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排查,对重大矛盾纠纷落实管控化解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施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预判准、处置快。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强化信息化实战,用好人民调解小助手、“苏解纷”等线上平台,引导群众线上申请调解,并将人民调解、网络舆情、110警情、12345热线、信访等业务系统与全市网格化智能应用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已通过“苏解纷”平台调解矛盾纠纷58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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