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7 09:36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局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局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金山存:主持局党组、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于木军:分工机关党建、人事、农业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舆论宣传、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以及干部、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和“帮村帮户”工作;负责“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重要活动的计划安排,统筹“五个一”产业提升工作;负责牵头省市考核、区镇考核、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招才引智”工作和农业人才工作;负责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农业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等工作。联系机关党委、人事科、乡村产业科、项目办。

刘来稳:分工机关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人居(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农民体育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双拥”建设和服务企业“科技行”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的组织计划、推进落实、指导督查、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人居(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秸秆禁烧禁抛日常工作等工作。联系办公室、人居办。

杜明军:分工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能源(含节能减排)、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动物卫生监督、饲料兽药管理、种子市场经营管理、畜禽屠宰管理、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检查和农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农业法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农业、科教(协)、农业服务体系、农民培训、“263”专项整治行动和“河长制”工作。联系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科教站和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曹剑华:分工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联系农田建设科、农机科、农机推广站。

徐 艳:分工农村土地承包、家庭农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增收、农村居民收入监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被征地农民身份界定、农村建房、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三资”管理、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和审计工作。联系财审科、政策与改革科、宅基地利用管理科、经管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董 飞:分工畜牧兽医工作、渔业渔政和渔业安全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畜牧兽医管理、种畜禽管理工作,以及市、区(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海洋渔业和水产、渔业生产(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港建设管理、渔政执法;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海洋、内河水域渔业生产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工作。联系畜牧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市畜牧兽医站、渔业渔政监督管理科(渔业执法三中队)、水产站、种畜场、富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薛 岩:分工种植业和蚕桑生产工作。负责粮食安全、粮油生产、园艺生产、蚕桑生产、农药和种子行政许可、农药生产经营管理、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牵头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工作。联系种植业科、作栽站、植保站、耕保站、蚕桑站、果蔬站。

肖 娟:分工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工作、乡村建设项目等。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意见、乡村振兴阶段工作规划、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市高质量考核和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督查等;负责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负责省新型经营主体监测项目、农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农村户厕改造和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联系综合科、扶贫科。

周福余:分工区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局属场所企业改革后续工作。联系五大区域农业服务中心(里下河、西南、东部、开发区、高新区)。

王虎林:协管党建和人事工作。

乔爱华:协管人居环境工作。

王德明:协管海洋渔业与水产工作。

余端进: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文池:协管办公室及其相关工作。

姚广富:协管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政策法规工作。

谢根生:协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工商联工作。

严小宏:协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洪善群:协助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各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项目建设等工作;是上级对农业农村局相关考核的分管工作牵头负责人;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