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开展新年首轮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月度审核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以及市畜牧兽医科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评价方案的要求,墩头镇畜牧兽医站日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月度审核。
当前正值畜禽运输高峰时段,墩头镇畜牧兽医站为强化厚植为民情怀,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由备案车辆所在辖区监管员按统一标准要求(必须上传“三防两记录一消毒”图片,即防渗、防腐、防抛洒以及“牧运通”运输台帐、洗消记录和随车配备消毒药和消毒器械)进行现场督导上传图片,站专人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审核。
经审核,2025年首轮墩头镇辖区内13辆畜禽运输备案车辆月度审核全部合格。
(海安市墩头镇畜牧兽医站陈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