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周镇王垛村肖夕平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部分无效的公告
来源: 政改科 发布时间:2025-10-22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雅周镇王垛村肖夕平户于2016年12月25日与王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编号为320621109002110036J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其中合同登记3个地块,其中248地块原承包面积0.66亩,确权面积0.68亩;249号地块原承包合同面积0.68亩,确权面积0.71亩;141地块原承包面积0.27亩,确权面积0.29亩,合计3个地块原承包面积1.61亩,确权面积1.68亩。

经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685民初1706号〕和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06民终335号〕裁决:王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肖夕平签订的合同编号:320621109002110036J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中,第248号,249号地块发包的约定无效。肖夕平户未在法定时效内提出再审申请。

根据法院裁决书对肖夕平户于2016年12月25日与王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编号为320621109002110036J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合同内248和249号地块约定无效的裁决,认定上述承包合同部分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我单位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部门,将此事项予以公告并告知当事人,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原承包合同、法律裁决等材料,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