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农机推广站关于遴选2026年农机农艺融合的稻田杂草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农机推广站 发布时间:2026-04-02 09:5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推进2026年农机农艺融合的稻田杂草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根据该项目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要求,我站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验示范基本情况

(一)试验内容: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的稻田杂草绿色防控

技术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不低于120亩,其中具体开展水稻“插喷同步”、“插撒同步”和常规种植对比试验(不低于100亩)以及有序机抛秧与10行高速插秧机机插秧对比试验(不低于20亩)。

(二)试验经费:1.3万元。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

上,且从事稻麦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二)自有或外协后的机具能达到试验示范要求,具有一定装备基础。试验需配备机具:1.配备2台同品牌同型号6行及以上插秧机,分别用于安装启东富旺公司生产的同步喷药装置和南通省力科技生产的同步撒药装置;2.配备1台6行及以上插秧机用于常规种植;3.配备1台有序抛秧机;4.配备1台10行高速插秧机;

(三)能够满足相对连片的试验田块120亩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试验田块GPS四点定位,提供试验田块分布图(一共5块田,其中“插喷同步”、“插撒同步”和常规种植对比试验面积不低于100亩;有序机抛秧与10行高速插秧机机插秧对比试验面积不低于20亩。);

(三)试验机具清册(见附件)。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一式五份报送。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7:00止。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报送方式,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安市农机推广站(海安市镇南路399号),联系电话:0513-88932001。

(三)主体选择:申报主体数量如果超过1个,市农机推广站将根据最终申报情况采取专家评审等办法择优选取,并报南通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审定。

                             海安市农机推广站

2026年4月2日

附件:

试验机具清册

1.“插喷同步” 机具

主机

配件

机具持有方式(打√)

插秧机品牌、行数

是否已安装启东富旺公司生产的同步喷药装置(是/否)

自有

外协

2.“插撒 

同步” 机具

主机

配件

机具持有方式(打√)

插秧机品牌、行数

是否已安装南通省力科技生产的同步撒药装置(是/否)

自有

外协

3.常规水稻种植机具

插秧机品牌、行数

机具持有方式(打√))

自有

外协

4.有序抛秧机

插秧机品牌、行数

机具持有方式(打√))

自有

外协

5.10行高速  插秧机

插秧机品牌

机具持有方式(打√))

自有

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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