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牧业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9月22-24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及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畜牧业)项目”进行了评审。拟确定:9家单位实施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项目、9家单位实施202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农业技术装备推广)项目、1家单位实施202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利用)项目,现将评审确定并经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储瑞华;联系电话:0513-88165930
附件:实施单位名单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