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作物病虫害绿色
防控示范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植保站 发布时间:2024-06-28 16: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农社局:

根据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和绿色防控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保〔2024〕14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药使用减量化,今年拟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方创建活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方向,围绕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质量安全目标,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加大技术创新与模式集成力度,把绿色防控示范方建设成为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基地、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与成效展示基地和技术宣传培训阵地。建成一批生产管理水平高、绿色防控技术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防控示范方。

二、建设要求

    1、建设规模

每区镇、街道(办事处)建设2-3个绿色防控示范方。粮食作物绿色防控示范方面积500亩以上,核心方连片100亩以上,蔬菜(果树)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2、建设内容

通过四诱技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风险化学农药示范应用,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确保水稻、蔬菜(果树)农药残留不超标。根据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申报的水稻、蔬菜(果树)绿色防控示范方建设面积,集中采购水稻、蔬菜(果树)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免费发放给参与水稻、蔬菜(果树)绿色防控示范方所有主体。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在2024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实施主体中产生,有能力和愿意承担绿色防控建设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示范方生产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田间配套工程完善,符合高标准农田和示范展示要求,品种选择和栽培技术先进,生产管理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3、绿色防控意识强,接受新产品新技术能力强,能够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应用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示范区全程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低风险化学农药,提供上年度完整的投入农药购买单据和使用记录等台账资料。对不按照绿色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的实施主体,取消示范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绿色防控示范方创建。

4、基地统防统治组织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种植水平高,且能及时将新型绿色防控技术与产品推广给周边农户。

5、主体3年内被评为省级“五有五好”和星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农社局对照申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种植主体积极申报,确保参建主体综合生产水平高,做到优中选优。7月1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植保站。市植保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实施主体及申报面积后进行网上公示。

附件:2024年海安市水稻绿色防控示范方申报表

                     海安市植物保护站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海安市水稻绿色防控示范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