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立项的公示
根据《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海农〔2024〕209号)和《海安市2024年省级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二次申报指南》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局专家组立项评审,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南通哈维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棚室项目符合海安市2024年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申报要求,予以立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海安市果蔬栽培指导站书面反映,联系人:蔡广州,联系电话:0530-88898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