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nmz/2021-0008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莫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3-21 发布日期: 2020-03-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在全镇组织定期开展集中清洗消毒 突击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组织定期开展集中清洗消毒 突击行动的通知
来源: 南莫镇 发布时间:2020-03-21 15: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和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动防指办〔2020〕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定期开展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消毒灭源工作力度,巩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全力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全镇在认真落实日常消毒的基础上,每两个月集中一周时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清洗消毒突击行动。首次行动于3月份第四周(3月23-29日)进行。后续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主要任务

抓好常规消毒工作,突击行动周期间,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全面、彻底消毒1次以上。其中消毒药品选用、消毒方法、消毒设备使用参见《清洗消毒技术参考指南》(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全面覆盖,精准施策。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在切实做好全面消毒的同时,对重点目标进行精准消毒。一是养殖环节要强化场区环境和道路、圈舍内部(地面、设备、护栏等)、粪污处理区域、病死畜禽储存和处理区域及其他风险较大区域的洗消。要按照净区-灰区-污区的方向,由内向外推进。夏季高温高湿季节还要特别注意做好灭鼠灭蚊蝇等工作。二是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场点要强化畜禽和相关产品生产区域、死亡畜禽尸体出入场(厂)口、道路及储存区域、隔离区域、粪便污物处理区域及其他高风险区域的洗消。三是运输环节强化对畜禽及相关产品运输车辆、来自近期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省份的车辆及其他高风险车辆的清洗消毒。要注意对车辆底部、顶部及驾驶室的消毒,注意维持足够的消毒时间,严格清洗消毒污水的处理。四是车辆洗消中心要强化出入场点所有运输车辆的洗消,做到全车全方位洗消,尤其是车辆底盘和轮胎。要进一步完善洗消中心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程序,洗消污水的集中处理不能随便排放,切实做到科学洗消、全面洗消。

(二)抓好安全,促进生产。要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并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清洗消毒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有关人员使用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时,要按照规定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确保洗消全过程安全有序、科学规范。对有腐蚀性或易燃物资要重点管理,规范保存和使用。要规范采购和使用各类消毒设备和药品,从正规经营单位和渠道购买消毒药和相关设备,妥善保管购买凭据,对相关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要优先使用功率大、覆盖面广的喷雾等消毒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合理安排,做好防护。要高度重视清洗消毒工作人员健康卫生防护,各村、单位应配备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要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开展清洗消毒工作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1-2米以上)。在封闭空间和狭小区域,要控制工作人员数量,分批作业。

四、组织保障和监管指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和辖区实际,实行分片包干制,做到行动组织有力有序,确保集中清洗消毒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督促指导重点场、点全面做好人员、消毒药、设备等物资准备。兽医站近期将下拨部分消毒药品,用于开展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

(二)加强监管指导。各村、单位要督促和指导各类场点的生产经营者落实清洗消毒等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帮助和指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学习掌握科学消毒知识和操作方法,监督指导养殖、屠宰、运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做好消毒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不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信息调度。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消毒时要做好消毒数据登记、统计和相关信息调度,每次集中突击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辖区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情况统计表。首次突击行动情况统计表请于3月30日前上报。

附件:《清洗消毒技术参考指南》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