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0:5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海安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为民情怀为核心,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促进民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压实责任。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海安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2.深入学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认真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完善了法规政策体系,增强了依法行政效能,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了为民服务能力,开创了民政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市民政局以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为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质增效。

1.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5620件,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离婚冷静期成效显著,离婚登记同比大幅降低。流浪乞讨救助更加亲民,组织开展“冬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活动,日常开展联合巡查,今年救助站共接待救助人员49人次,劝导返乡31余人次,救助率达100%。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与现行管理制度并行,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和提交告知承诺书之间自主选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全年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合计28件,减少了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降低了群众办理事项的复印费用,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3.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海安市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制定《海安市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提升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完成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调整和规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4.创新社区治理。开展社区治理“一村一品”品牌建设,通过征集方案、自主申报、初步筛选、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流程,在28个品牌建设项目中确定5个重点项目和3个备选项目。全市34个社区核定编制257个,出台《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在职干部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工作重点问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1.稳步推进民政政策创制。出台《海安市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实施方案》,为全市3996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等五类困难对象统一落实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补充医疗险。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利用村民自有房屋开办养老服务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幸福之家的基本条件、办理流程、等级划分、扶持政策和日常监管,规范引导农村幸福之家的发展,发挥其区位和亲情优势,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2.完善法治制度体系。梳理民政行政权力事项102项,印发《民政法律法规资料汇编》,涉及民政法律法规、行政规章59部。制定《海安市民政局依法行政事项及负面清单汇编》,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列出防控措施,确保依法行政风险防控“不留死角”。完善《海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海安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执法提供制度依据,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3.做好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关键症结,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前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市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惠民殡葬补贴、孤儿收养、高龄津贴金发放等事项进行决策,目前已通过“三重一大”事项166件。

2.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民政工作中的顾问、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为构建法治机关发挥了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民政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围绕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市民政局通过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登记材料、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双随机”抽查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活动,今年注册登记社会团体9家、社会服务机构10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7家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对71家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依法督促整改或注销登记。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取缔“千家诗作家协会”等2家非法社会组织。

2.不断深化“双禁”工作。做好源头管控,加大对棺木、石棺和豪华墓碑(套)的打击取缔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和非法制售石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安葬行为监管,禁止乱埋乱葬、乱建坟头、坟头硬质化,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3.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按照动员部署、问题查摆、整改提升、长效管理四个阶段重点,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筑牢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办好群众所需所盼实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民政法治能力。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市民政局坚持把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民政工作决策、实施、落实全过程接受各方面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海安市政府网站和海安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召开民政惠民政策发布会,从保障社会扶助到位、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激发社会工作动能、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四个方面全面解读民政各类惠民政策,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重点政策的知晓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组织民政系统11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就如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开展研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3次法律知识考试。利用学法考试系统组织民政年轻同志参与培训,学法累计40学时以上。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水平。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全市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呼应群众心声。本年度共答复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涉及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领域,全部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100%。

2.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今年共接到各类信访件18件,“12345”平台接到案件182起,全部解决完毕。

(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市民政局推动民政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互联网+大养老”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打破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局限,由海安市民政局与第三方运营公司联手打造海安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拥有线上话务员24名,线下服务员近700名,通过线上接单-线下服务-线上回访流程,为全市近6万名老人分类提供以日常探视、生活照料、助医助行、代办帮办事项为主体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扎实推进婚姻跨区域登记。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今年跨区通办共办理43对,其中结婚登记26对、离婚申请1对、离婚登记2对、补发结婚证14对。跨市通办办理结婚登记7对。跨省通办办理结婚登记15对。

3.强化补贴信息系统联通共享。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水平,完善与残疾人数据库、低保数据库、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库的数据共享共用机制,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落实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动态监管水平,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补贴监测预警机制,实现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则退。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022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为建设现代民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注重制度顶层设计。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出台《2022年海安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计划》、《海安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压实科室责任,出台《2022年市民政局学法计划》,落实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

2.开展民政法治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矛盾纠纷化解、“首问负责即问即办”的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利用户外宣传墙“一图看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亮点内容”解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保密法》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知识竞赛、专题学习等形式,增强民政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参加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政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网络活动,组织宪法宣誓,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上级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二是每次办公会必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完善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职责规定》等内容学习,并作交流研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主要负责人撰写的“打好六套组合拳,奋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走在前列”刊登在《江苏民政》杂志。

(三)打造普法阵地。在民政服务窗口,如婚姻登记处等设立政策宣传栏和咨询窗口,为群众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在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学习宣传,重点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反诈骗宣传等。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宣传民政的法律法规20余条。利用海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平台、LED等媒体对民政法规进行高频普法,积极宣传民政低保、殡葬、养老等政策,努力实现民政政策宣传的全覆盖。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手段形式需要更多样化。法治宣传的形式依然较为传统,载体不够新颖、不够丰富,网络相结合的普法方式有待加强,普法工作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治工作的创新研究还不够。法治工作结合民政实际还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持续深化“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民政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将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民政业务活动之中,持续扩大法治民政宣传效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夯实信息联通效能。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低保、残疾人、困境儿童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信息聚合、资源统筹、效率提升。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动态监管水平,改进业务办事流程,实现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