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安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海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推动民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海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清单。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
2.依法保障群众权益。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低保对象精准救助率、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均达到100%。根据自然增长机制和省市统一部署,7月份圆满完成民政定补对象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超2亿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低保在册人数保持增长。常态化开展“次月办”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领证-政策宣传告知-主动办理的流程闭环管理。深化“爱伴童行”儿童关爱志愿服务品牌,全年开展活动122场、3500多人次。扎实开展“低补保”项目,为16285名困难对象统一购买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补充医疗险。
3.实现组织依法治理。依托“红社赋能”社会组织党建支持督导项目,聚焦“六同步”“两纳入”,成立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选择17家社会组织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党建指导员与社会组织“一对一”结对制度,签订党建支持督导协议书,助推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和发展双强并举。积极申报行业党委“书记项目”,海安市东部家具行业协会党委、海安惠心志愿服务社党支部2家案例成功入选《南通市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示范案例”》引领型示范案例。开展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资金100万元支持项目31个。
4.依法推进服务创新。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创新和优化民政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民政服务可及性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和提交告知承诺书之间自主选择,降低群众办事费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调研,联合财税专家走访商会协会42家,在新质生产力政策解读、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外来企业人才服务、产业链服务等多个方面开展具体有效的服务,积极向企业推广数字化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从数据中挖掘问题、发现机会、灵活应对。累计指导2家企业数字化运营的落地,指导10多家企业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政策,享受金额超200万元,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海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海安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海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指导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咨询和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认真核对当事人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创新工作办法。制定适合海安本土社会组织现状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开展信用行为监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信用信息自身建设,提供量化精确的指导。通过《社会组织信用行为正面清单》、《社会组织信用行为负面清单》,引导各行业、各领域社会组织在其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辖的业务应用场景内发挥基层治理作用,明确警示社会组织避免在业务开展场景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社会组织业务活动。
(三)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为构建法治机关发挥了作用。
2.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海安市政府网站和海安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依法依规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海安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强化实践经验,不断增强民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力度,以民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要求为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培训,不断加强业务讨论和交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2.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市参检社会组织496家,参检率达78%;已完成参检社会组织475家,完成率75%;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成功申报5A级社会组织1家,复评4A级社会组织1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全市性社会组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自查自纠工作,有效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持“零疏漏”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公示收费信息,减免、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将两年不参加年检,延期超过一年未换届的社会组织列入“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活动异常名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仍未整改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夯实殡葬领域治理。重点检查镇村道路、铁路沿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行为,今年以来,共计交办5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并已督促整治到位。死亡人员信息全程跟踪,实现闭环管理。丧属签订不装棺重葬承诺书100%;村(居)红白理事会严格落实文明殡葬政策要求、引导文明节俭办丧,未发现一例装棺重葬现象。多部门联动,净化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城管等部门联动配合,按照职责逐一排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法殡葬用品的经营行为,取缔木棺制售点1处。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出台民政系统社会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开展全市特殊困难群体大起底、大排查行动,针对困难群众自理能力情况、日常关爱照料情况、居住情况、潜在社会风险隐患等进行摸排,做到见人、见房、见床、见灶,逐个建立整改台账、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入院安检制度,深入排查住养对象之间、工作人员之间、住养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每日排查,并及时记录,视情采取调换工作人员、重新安排住养对象居室等举措化解,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极端事件。及时做好住养老人的精神关爱工作,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慰藉和关怀疏导
2.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推行24小时响应制度,承办科室或单位在收到联动工单24小时内,采取电话、上门、约见等方式与诉求人进行沟通,确保第一时间回应诉求人,并尽快调查处理。自平台升级以来,共处理工单63件、信访件3件,全部落实闭环管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聚焦监督体系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素质。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用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动机制,融合好“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监督模式。把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督察、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内容,特别是对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事件、重复发生的类型化执法事件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事件的监督处理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及退出机制,监督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6件,有效保障政策的规范实施。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形式,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把60课时作为硬性指标,每年组织培训学习交流考试,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法治工作结合民政实际还要加强,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这些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对于法治工作的融合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较少,离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保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动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形成浓厚学法氛围。
(二)开展普法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社会面宣传,利用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引导广大民众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扬“法必明、令必行”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通过LED显示屏展播民法典宣传标语,如“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等。利用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开展民法典、宪法内容学习,不断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以“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签订保密安全承诺书,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加强线上线下保密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增强民政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提供法律知识服务,包括普法、学法、用法、守法,今年来共发放普法资料超500份,法律咨询超100人次,携手共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打造法治阵地。设置民政法治宣传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政法律法规等。运用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引领全社会形成关心老年生活、关爱老年群体的氛围,助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利用宣传栏、横幅、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平台等对民政法律法规进行高频普法,努力实现民政政策宣传全覆盖。利用本月“520”“521”“七夕”等时间节点,聘请婚姻家庭辅导师帮助新婚夫妻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培育健康的家庭文化。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在“简婚不减爱”婚俗改革倡议书上承诺签名,带头承诺节俭操办婚事、倡导文明新风,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践行者、引领者。针对离婚率快速上升的社会状况,及时调整思路,努力拓展婚姻服务领域,把情感辅导、心理疏导作为工作重点,接待婚姻家庭辅导咨询85次(对)、连续个案服务14个共计42次、线下婚姻家庭心理健康讲座2次、线上婚姻系列直播4次、新婚集体颁证暨伴侣心理沙龙3次。线上课程和线下活动共有356人次参与,有效促进家庭和谐。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履行法治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纳入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到岗到人,确保法治民政建设落实到位。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低保、残疾人、困境儿童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信息聚合、资源统筹、效率提升。
(二)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筑牢法治理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海安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督效能。严把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关口,加强社会组织、文明殡葬等执法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净化行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民政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