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4:4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指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推动民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压实工作责任。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清单。

2.深入常态学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认真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开创民政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质增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筑牢基本民生底线,依法保障权益。形成城乡统筹、阶梯递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强化主动发现机制、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救助率。持续推进“温情救助”理念,降低救助准入门槛,将制度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切实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强化急难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拓宽临时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帮扶。全年低收入人口8219户9815人,救助临时困难对象725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和节日补助等各类救助补助资金9202万元。

2.织密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村居共治。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区镇、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推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村(居)委员缺位补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面自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的建立情况,制定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履职要求。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修订和评选,规范议事程序规则,深化“海安微自治模式”,不断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3.依法推进服务优化,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创新和优化民政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民政服务可及性的重要举措。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缓缴停缴各类规费35项,减轻企业负担1100多万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和提交告知承诺书之间自主选择,降低群众办事费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工作重点问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1.健全完善制度。出台《关于发放2023年1月份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海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海安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海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指导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科学民主决策。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为构建法治机关发挥了作用。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创新工作办法。出台《关于全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海安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前置审查,推进网络联审,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事项线上办公和掌上办事。规范年检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

2.夯实殡葬领域治理。做好源头管控,加大对棺木、石棺和豪华墓碑(套)的打击取缔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和非法制售石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安葬行为监管,禁止乱埋乱葬、乱建坟头、坟头硬质化,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把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民政工作决策、实施、落实全过程接受各方面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海安市政府网站和海安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召开“民政好声音”政策分享会,从社会救助帮扶、养老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效能、社会福利保障四个方面全面介绍并解读民政各类惠民政策,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重点政策的知晓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形式,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把60课时作为硬性指标,每年组织培训学习交流考试,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全市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建议议案办理。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呼应群众心声。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19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其中关于人大会2号议案《关于固优势强弱项加强社会建设,推进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代化海安新实践的议案》,我局实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定期排查、动态跟踪,强化“线上比对+线下入户”相结合,开展困难群众“低补保”项目,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济困。推进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提档升级,严格落实镇村工作专班和村组服务专班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效能,稳步实施遗体接运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市殡仪馆安福园殡仪服务建设项目,破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充分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殡葬需求。

2.源头化解信访难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海安市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取消服务区域划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市共审核备案69家殡葬服务单位、81辆遗体接运车辆,村居在跟踪服务丧事活动的过程中,向丧户宣传告知遗体接运服务单位信息,有效提高社会殡葬服务性价比。

3.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今年各类信访件、“12345”平台工单共计441件全部解决完毕。

(七)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推动民政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互联网+大养老”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市居家养老服务呼叫中心配备线上话务员24名,线下服务员400余名,通过线上接单一线下服务-线上回访流程,为老人提供以日常探视、生活照料、助医助行、代办帮办事项为主体的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推动服务升级。完成江苏省首例社会救助“省内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强化信息系统联通共享。加强救助规范化管理,完善“线上核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核对平台作用,坚持新增对象“逢进必核”、存量对象定期复核,有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继续深化“主动发现”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困境儿童快速预警、救助帮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健全保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开展。

(二)常态开展学法。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形成浓厚学法氛围。局主要负责人分享题为“构建法治民政 保障社会民生”的法治实践感悟。

(三)开展普法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社会面宣传,利用民政微信公众号转载《跟着总书记读“典”学法》,引导广大民众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扬“法必明、令必行”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组织开展防诈防骗公益文艺宣传活动,志愿者以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形式,进行防诈宣传,向老年人宣传新型诈骗方式,揭露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诈反诈意识,守住钱袋子,保住养命钱,为群众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提供法律知识服务,包括普法、学法、用法、守法,号召广大村民崇德向善、信诺重约、爱老慈幼,法律服务志愿小组通过走访调研,引导解答,开展庭院宣讲,让村民将法律知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生活,真正实现入脑入心,携手共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知识竞赛、专题学习等形式,增强民政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四)打造普法阵地。设置民政法治宣传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政法律法规等。在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反诈骗宣传等。利用宣传栏、横幅、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平台等对民政法律法规进行高频普法,努力实现民政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知识钻研不够透彻。民政业务广泛,涉及的法律较多,部分人员法治建设和相关政策学习还不够深入,存在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的情况,法治工作有时不够深入、细致。二是法治工作融合不够深入。法治工作结合民政实际还要加强,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需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履行法治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纳入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到岗到人,确保法治民政建设落实到位。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低保、残疾人、困境儿童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信息聚合、资源统筹、效率提升。

(二)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筑牢法治理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海安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督效能。严把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关口,加强社会组织、文明殡葬等执法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净化行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民政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