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安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提升民政服务管理效能
依法落实民生保障。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90人、特困人员3082人、低保边缘家庭96户163人、支出型困难家庭2户7人。共保障困境儿童63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1479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约2亿元。围绕“苏扶助困‘救’在身边”,组织区镇街道入户走访1688人,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救助258万元。
依法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今年新增养老机构2家,在建养老机构2家,新增养老床位570张。顺利完成市社会福利院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工作。协助做好上湖医院康养项目运营工作。全市35名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入住曲塘镇敬老院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中心。目前,纳入连锁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达42家,受到老年人的欢迎。科学调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通过“按实付费”市场化结算,实现服务更精准、计费更合理。
依法夯实基本社会服务。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强化统筹指导,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将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转型发展成为工作重点,提升关爱服务保障质量。做好残疾人政策调整衔接,常态化开展“次月办”规范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精康服务项目,完成胡集、孙庄、隆政服务点建设运营任务。完成李堡镇蒋庄公墓、滨海新区村级集中安葬点和雅周镇公墓改造提升项目。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梳理民政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动态化、系统化梳理民政法律法规体系,紧密跟进国家及部委年度立法重点,及时更新完善民政法律法规数据库,筑牢依法行政的根基。
优化工作规程。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婚姻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完善经办规范,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比如,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老年助餐工作的通知》,明确老年人就餐与助餐点运营补助政策,今年公示4批共11家老年助餐点。牵头成立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海安市、如东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做好涉界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界线争议,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维护,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民主集中制。我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基层群众、专家学者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比如,在调整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过程中,联合财政部门等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联合印发文件,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合法。
加强法治审核。办公室牵头加强与司法部门、法律顾问等沟通交流,加强司法指导,夯实法治审核,进一步推动重大事项有效落地,矛盾纠纷、涉法涉诉问题妥善解决。
(四)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执法公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查,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质进行全面审查,更新并公示执法人员名单,确保执法队伍资质合规、信息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精准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
夯实社会组织监管。严把准入与过程管控关,夯实规范发展基础,从源头规范组织设立。深化变更登记和换届管理,全程跟进指导,确保合法合规。有序推进“僵尸组织”清理整治,有效盘活社会组织资源,防范潜在风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双推送双反馈”机制,搭建登记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平台,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能。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攻坚行动,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对未按时参加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提醒整改,维护社会组织管理秩序。
(五)健全应急机制,提高依法应对处置能力
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民政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民政服务对象与服务机构应急预案。大力实施“机构自查、镇街普查、市级复查”的三级安全隐患检查体系,强化“职能科室季度检查”“局班子成员带队抽查”“部门联合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的四重安全隐患督查机制,确保民政领域安全检查范围到边、安全隐患见底。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累计52次,检查养老机构18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20余条,已全部整改。组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演训,举办全市消防技能操作比武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机构演训实战化、实效化。选派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南通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技能比武,获得着装用灭火器灭油盆火项目第二名。
(六)坚持调解优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处置信访投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相关领导、科室人员主动进行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依法高效办理信访事项,全年受理并办结信访件12件。全面落实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系统办理规定,确保第一时间回应诉求人。在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工作中,加强政策解读和情绪疏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七)强化内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在内部,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素质。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用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动机制,融合好“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监督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及退出机制,将监督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依据。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在外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20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财政资金、项目招标等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推动数据赋能,深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推广使用综合集成监管平台。组织相关涉及检查、监管业务的科室人员(主要是针对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学习综合集成监管平台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平台操作流程。确保在依法履行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平台,实现“扫码入企”、检查过程全留痕,做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检查平台使用情况,对使用率不高、操作不规范的及时提醒纠正,确保我局相关执法检查活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符合全市考核要求,共同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思路,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重点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清单。
(二)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普法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效应。根据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通过培训、订阅发放法律法规书籍等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学习交流,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围绕重点领域精准普法,结合社会救助宣传月,围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开展低收入人口范围、认定条件、救助帮扶政策等内容的宣传解读,让基层工作人员和困难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发展。针对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老年人防诈骗等内容,引导老年群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集体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面向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各式各样的困境儿童关爱公益活动,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在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等场所,放置普法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在提供咨询服务、办理业务过程中,主动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宣传,使服务窗口成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是法治思维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政业务难题的能力尚有不足,存在“重业务程序、轻法治内涵”的现象。原因在于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不够强,学用结合机制不完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提升融合能力
制定并实施《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专题研讨。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政法治培训,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法规进行深度解读与案例教学。适时举办民政领域法律知识竞赛,推动法治思维深度融入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养老服务等核心业务。
(二)聚焦专业训练,锻造法治尖兵
持续推进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针对民政执法中各领域的不同特点,制定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执法指南和操作规程,加强法治队伍实战练兵。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创新普法模式,实现精准送达
将法治建设与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更加注重区分低保、残疾人、困境儿童等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普法,构建分层分类的精准普法体系,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更具吸引力的普法形式,丰富普法产品供给。在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院等场所投放普法手册、宣传海报,并结合各项活动,将普法融入群众办事全过程。联动社会组织,通过普法文艺汇演、普法讲座等形式,让法律知识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四)推进数字赋能,构建智慧法治
探索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实行协作办案,消除监管盲区,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民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持把打击与保护、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使执法活动既震慑违法行为,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法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将所有涉企执法活动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