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动海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兜准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民生兜底更加坚固。秉持温情救助理念,按照有利于困难群众的原则,最大化地用足、用好重残重病“单人保”、就业成本抵扣、家庭收入豁免、渐退缓退、临时救助等政策,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精准救助率达100%。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667户6135人,保障标准为820元/人·月,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468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307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8人,供养标准为190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3289人,供养标准为1070元/人·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200万元。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45户25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6户16人。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4万元,用于各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特殊疑难问题处置措施。
二是做好节日困难群众慰问,社会救助更有温度。对全市9400余名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资金283.01万元,每人300元(其中省级补助200元/人,市本级配套100元/人)。开展春节“一村一户”困难群众慰问,共慰问240人,发放慰问金24万元。对海安市人民医院血透中心尿毒症患者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450份、慰问金1.3万元。
三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兜底保障更加精准。上半年全市共新增低收入人口455人(其中低保对象207户303人、特困人员45人),核减低收入人口282人(其中低保对象163户253人、特困人员152人、低保边缘家庭12户25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户4人)。充分发挥大数据核对平台作用,完善“线上核查”的工作机制,按照“逢进必核”的要求,通过核对系统对280户510人新申请救助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开展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工作,共涉及32个村居875户低收入对象。积极发挥省核对平台作用,开展低保特困救助对象及其赡(扶、抚)养义务人全量信息核对,推送核对信息8223条。
(二)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多层次机构养老架构基本完善。积极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技能培训、等级评定、竞赛赶超、日常检查”四个方面的质量提升举措。全市55%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达“优秀级食堂”评定,80%以上的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所有护理员100%培训和持证上岗。曲塘镇敬老院、胡集敬老院获得长期照护保险定点单位认定。曲塘镇敬老院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中心建成运行,全市24名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实现集中照护。加快国企进入养老领域步伐,瑞海集团、城建集团陆续启动新通扬河生态区康养综合体项目和新陵康养中心(新陵之家)项目。
二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提升。纳入民政局连锁社会化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总数达34家,日接待老人活动超过4000人次,受到社会老人的欢迎。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我市所有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农村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总服务老人数达5.5万人。400多名空巢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一助一”服务,年支出购买服务费用约100万元。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规范和引导农村幸福之家健康发展,全市已备案农村养老服务幸福之家22家,发放建设补助资金44.55万元,在农村助餐、日间照料服务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
三是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市80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享受高龄老人尊老金、长寿金,上半年约发放资金2000万元。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探访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共排查重点空巢独居老人142人,每名老人每周至少享受1次1个小时的上门服务、2次电话问候,及时发现解决日常起居、照料服务、生活安全等方面问题。安康关爱行动覆盖面逐年上升,每年落实专项资金40多万元,为6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城市三无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慈善总会为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现高龄老人保障全覆盖。全面推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养老服务面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
四是省市民生实事项目稳步推进。14个镇街办事处各完成1家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目前已有6个睦邻点完成建设改造工作,其余点位正在进行改造提升。8个老年助餐点已完成隆政街道、胡集街道老年食堂、如意佳园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海安街道、立发办事处已完成5个点位初选,正在进行试运营或功能提升工作。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已完成175人次。四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新桥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家庭养老床位项目3月份我局已完成877户入户评估,筛选改造对象586户。6月份586户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工作均完成。公园印象三楼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深度设计和工程量测算,将提交进行项目财审。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海安街道如意佳园和凤凰城2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已正常开放运营,丽景美域居家养老服务站内部扫尾改造已完成,正在进行增补设施采购,立发办事处刘缺村集中居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在进行设施采购,曲塘镇曲园新城集中居住区1家已完成项目设计,正在进行招标准备。角斜医院、仇湖医院、海南医院的医养结合项目等均在序时推进。
(三)全力打造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一是组建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聚焦“六同步”“两纳入”,优选17名老干部组成志愿服务队,一对一指导17家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建设党建品牌,累计开展党建指导活动167次,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三级”培育体系,着力提升镇村党建指导中心和村居党建工作站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功能。
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双向反馈机制”。各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反馈所管辖社会组织的业务开展、活动举办、行业自律等工作情况,同时以召开联席会议、社会组织协商、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社会组织进行指导,落实“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推动“登”“管”协调联动。
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通过社会组织换届、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推动部门综合监管与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同频共振,上半年,累计指导3家社会组织申报5A级社会组织、3家社会组织申报4A级社会组织、9家社会组织申报3A级社会组织。目前,全市共有5A级社会组织6家,在全市名列前茅。
四是开展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33个项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治理、服务一老一小等开展服务,利用“社工周”“社工日”等重要节点整合项目资源,开展综合性服务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宣传与推广,上半年累计参与2000余人次,惠及各类群众7896人次。通过项目化运作,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健全结构、规范管理,更好地展现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社会价值。
(四)深入贯彻落实区划地名管理
一是规范管理,开展地名专项排查。联合住建部门,对城区内地名标志设置开展全面摸排,完成18个使用英文缩写、13个拼音间隔错位的地名标志整改,加强常态化巡查,切实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
二是守护平安,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出台《关于海安市、姜堰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海民〔2024〕50号)、《关于海安市、泰兴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方案》(海民〔2024〕51号),做好涉界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界线争议,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维护,巩固南通、泰州两市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
三是数字赋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20条设标数据,提高数字治理基础信息质量。做好“一标三实”系统相关数据的对接融合,召开地名信息核实商讨会,对我市道路地名现状开展摸底调研,通过“南通市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对我市道路信息进行核实、纠错、确认。
四是加强保护,讲好地名文化故事。联合组成评审小组,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审,通过审阅资料、座谈论证等方式,将海安船闸、洪家滩、北凌闸、贲集闸及江海河闸列入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五)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效能
一是高标准开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做好选址规划、实地勘察、任务分解,保证任务下达即开工。目前3类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或运营。孙庄街道省级示范性未保站创建项目,已完成内部装修提档升级,第三方运营方惠心社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6月份完成服务项目招投标。恒源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创建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装修中,6月份完成第三方服务运营项目招投标。白甸镇邹冯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项目,已纳入2024年省补项目,目前已开工。
二是持续推进残疾人和儿童福利工作。完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增申请和补发工作,共计新增对象2664人。常态化开展两类对象的抽查核查,确保保障对象用电用火等安全。上半年预计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10653人,发放补贴3035万元。开展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利用好“苏童成长”一站式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线上分级分色评估分类、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将6大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底线。上半年预计共保障661名困境儿童,发放补贴529万元。
三是做好文明殡葬跟踪问效实现常态推进。市文明殡葬领导组加强督查考核,严禁装棺重葬,重点整治镇村道路、铁路沿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内的乱埋乱葬和坟头硬质化行为。死亡人员信息全程跟踪,实现闭环管理,村(居)红白理事会严格落实文明殡葬政策要求、引导文明节俭办丧,文明办丧承诺书签订率100%。多部门联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法殡葬用品的经营行为,净化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便民提升群众满意度。婚姻登记处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26 对,补领婚姻登记证 320对,离婚申请 626对,离婚登记 385 对,查询婚姻档案300份,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市殡仪馆火化遗体4387具,接待治丧群众近14万人次,减免基本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近340万元,为150名九类人员免费赠送价值200元的惠民骨灰盒约3万元。安福园殡仪服务新建项目(一期)立项审批已完成,设计施工图已提交图审中心进行线下图审,并启动用地区域内杆线迁移工作,省政府已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人次,护送返乡1人次、购票返乡8人次,寻亲成功率100%。实现福彩销售4365万元,增量461万元,同比增长11.8%。其中电脑票销售2738元,增量341万元,同比增长13%,即开票销售1626万元,同比增量342万元,增长26%,继续保持销售态势平稳增长。
(六)夯实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全面统筹民政事业发展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29家养老机构开展应急逃生演练38次,完成一轮应急逃生演练全覆盖。累计派出检查小组41组,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14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86条,全部纳入台账管理、整改完毕。全市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技术达标和消防审验全覆盖,并均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人员持“中式烹饪师”上岗。每年投入20余万元,连续5年为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增加机构抗风险能力,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强化社会组织领域生产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督查,坚持“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存在不足。服务设施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主城区供给不足,老年人服务需进一步丰富,持续强化“舒心助餐”,行业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督查检查机制。
(二)社会组织发展质效有待提升。全市社会组织三级党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及其结果运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部门合力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力度还不够,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品牌社会组织、特色社会组织的培育成效还不够彰显。
(三)儿童福利整体水平还需提升。儿童福利队伍人员流动变化大,整体业务能力水平还需提高。关爱服务还需多元化供给,要变单一物质关爱向多层次立体关爱模式转变。
(四)公益性骨灰堂使用率仍偏低。由于千百年来“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群众普遍认为安放在骨灰堂仅仅是寄存,不能做到真正的安葬,目前全市各骨灰堂的使用率较低,且大部分为过世的孤寡老人寄存。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及举措
(一)高质高效做好民生实事项目
今年涉及民政的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共计20项,涵盖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三个条线。我局将聚焦项目进度,做好沟通对接,强化督导,持续跟踪,落实项目式管理、节点化推进,进一步加快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全年进度要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和南通市要求,进一步落实低保“单人保”、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抵扣、渐退缓退等政策,强化低保扩围提质增效,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二是做好民政定补对象提标测算工作。根据南通市统一要求,及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等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按时完成民政定补对象提标工作。三是做好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低补保”项目实施。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举措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根据省市最新出台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完善我市配套政策,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二是优化资源配备。充分利用财政补助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通过招引国内知名品牌、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我市健康养老工作,做大做强民营养老机构基本面。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方式改革创新,发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实现中高端养老机构、普惠性养老机构均衡发展。三是丰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增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运营数量,针对老年人需求丰富活动内容和服务项目,稳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探索新型互助养老模式,倡导居民互帮互助。四是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的作用,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支撑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
一是坚持合力共建,健全社会组织党建体系。依托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阵地,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中心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建指导员。健全全市社会组织管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督促、行业管理部门指导规范、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监管、所在区镇(街)属地管理”的职能。二是优化日常监管,提升社会组织工作质效。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三级”培育体系,依法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发挥市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诚信建设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探索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赋能增效,引领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坚持质量为先的发展导向,依托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治理第一线、公益慈善最前沿汇智聚力,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持续化的服务,持续擦亮“苏社有为”品牌。开展社会组织品牌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和举措,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培育若干个社会有口碑、业内有影响、省市能拿奖的社会组织和项目。
(五)进一步拓展区划地名资源功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确保联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联检工作的各项要求,牵头做好“通泰线”联检工作,配合做好“通盐线”联检,共同协商处理存在问题,形成联检报告。二是拓展完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专项建设行动。三是继续挖掘我市地名文化资源。融合地方资源特色,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通过申报省、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多种形式,加强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进一步促进社会事务服务提升
一是强化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质效。实施“主动发现、精准识别、需求评估、多元服务”四位一体全过程保障模式,按照“一年四排”“一季一比对”“一月一访”的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走访和预警式派单相结合的入户核查制度。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南通保持一致。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提升精准关爱水平,拓展服务保障内容,组织实施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儿童福利条线培训,举办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分层分级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确保年参训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提升文明殡葬水平。继续加强“双禁”工作,做好源头管控,加大对棺木、石棺和豪华墓碑(套)的打击取缔力度。实行突击执法、驻点执法,确保有案必查、查必到位,强化安葬行为监管,禁止乱埋乱葬、乱建坟头、坟头硬质化,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推进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落地实施,督促指导区镇街按照南通公墓“八有标准”,持续优化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集中安葬点的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倡导进骨灰堂、草坪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丧葬需求。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效能,通过死亡人员信息跟踪工作,做细做实“一点三照”收集归档工作,村组服务专班人员全程监督从业人员行为,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殡葬陋习陋俗,缩短办丧时间。三是加强婚姻辅导推进婚俗改革。继续发挥“婚姻家庭教育指导站”“婚姻家庭辅导室”的作用,不断向新人们传播和普及现代家庭教育先进理念、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在七夕节,组织开展“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宣传活动,更新婚俗观念,规范嫁娶行为。
(七)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质效
一是做好汛期困难群众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防汛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或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无死角”“无漏洞”,保障困难群众安全。二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开展自查检查,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私搭乱建、违规动火、线路老化、逃生通道不畅、汛期条件下既有建筑安全等问题,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机制,通过细致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三是持续推动机构管理升级。按照《海安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评定验收工作时间节点与要求,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对照验收评定标准,逐条逐项完善,做到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年底前,全市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100%完成达标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