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7:3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和“四敢”要求,努力改善民生,大兴调查研究,坚持服务大局,尽心竭力做好各项工作,工作成效明显。4月份,我市完成全省首例社会救助“省内通办”。5月份,新华社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密集报道,强化了示范效应。9月,省厅谢晓军厅长专题调研我市农村养老工作,给予高度评价。10月,海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被确定为全省28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之一。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打造民政党建“融合网”

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体现民政担当”、青年干部体会交流、“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党课辅导,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赴海安博物馆、党的自我革命主题教育园、一大会址、四行仓库等,探访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精神洗礼。抓好“青心为民 敢为善为”书记项目,搭建思想淬炼平台、学习锻炼平台、实战练兵平台,打造民政“青”为民初心、敢为雄心、善为爱心。与中国人寿海安支公司开展党建共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签订《党建共建协议书》,举行“践行‘四敢’要求、坚守‘为民’情怀”交流分享会。认真开展好“作风建设提升年”“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等活动,集中观看《习近平母亲齐心的家风教育》专题片,推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大家谈》栏目,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答,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九聚焦九提升”,重点关注民政领域九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二)秉持温情救助理念,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自然增长机制和省市统一部署,7月份圆满完成提标工作。完善精准核对核查机制,落实救助系统信息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568户6009人,发放低保救助资金3891.3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444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032.63万元。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65户29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7户20人。完成江苏省首例社会救助“省内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9357人,发放各项补贴5441.4万元。保障困境儿童580名,发放生活保障金864万元。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3.8万元,用于各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组织开展关爱困难群众之“夏之韵”送清凉活动,安排资金40余万元,为20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爱心包。全年慈善总收入5693.1万元,各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百户助困”“情暖学子”“阳光之肾”“千户阳光”等39项慈善救助项目,年支出善款2760.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多人次。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编织老龄群体“幸福网”

全面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居家-社区-机构”链式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连锁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31家,日接待老人3500余人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服务占比达18%。发挥传统邻里关系,为500多名空巢独居老人开展居家养老“一助一”服务。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扶持引导农村养老服务幸福之家发展。全市已备案农村养老服务幸福之家15家,共有养老服务床位375张。首批3家养老服务幸福之家通过等级评估,发放建设补助资金15.9万元,示范引导效应明显。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17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标准化医务室全覆盖。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6213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5.94%,所有护理员100%培训和持证上岗。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100%。

(四)建立健全政策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善治网”

对城乡社区村(居)委会成员出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指导督促各镇街、村居依法开展缺位补选工作。加快推进新设社区和拆分社区人员配备,海园社区、丹凤社区、西楹社区实现实体化运作。新型农村社区“一村(社区)一品”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培育出多个具有海安特色、可借鉴的治理品牌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联审机制、下属委员会管理制度、议事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强化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开发区(城东镇)成功入选省级“五社联动”试点单位。22个“五社联动”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受益群众超1.3万。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各类地名命名、更名的备案核准76件、商用地名备案3件,开展清理不规范地名、地标4处。全面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完成本级各类地名基础数据采集、入库169条。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立发桥作为南通市唯一桥梁类历史地名入选省级地名文化遗产。

(五)加快推进规范建设,织就社会组织“管理网”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三级培育体系,市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入选省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落实“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组织工作双向反馈机制”,强化登管联动,压紧压实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年检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38个,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关注一老一小等领域开展公益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缓缴停缴各类规费35项,减轻企业负担336万元。在省高质量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测评”考核指标中,我市连续两年居南通第一。

(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网”

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册保障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调整申报告知单》,主动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完成政策调整平稳过渡。继续深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四色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困境儿童快速预警、救助帮扶。开展儿童主任全员培训,组织竞赛选拔,我市代表队荣获南通团体一等奖、个人二等奖。打造“爱伴童行”儿童关爱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活动122场,参加活动3500多人次。加大文明殡葬督查力度,落实死亡人员信息全程跟踪,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行为,10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整治到位。安福园殡仪服务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先行推进守灵区和餐饮区建设工作,配合指导瑞海集团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年,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2927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160对,离婚申请1384对,离婚登记832对,查询婚姻档案1200份,婚育“一件事一次办”677件,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市殡仪馆火化遗体9405具,接待治丧群众近30万人次,减免基本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近700万元,为234名九类人员免费赠送价值200元的惠民骨灰盒约4.6万元。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人次,其中街面救助3人次、护送返乡12人次、购票返乡24人次,寻亲成功率100%。福彩年销售额达8411万元,其中电脑票5395万元、即开票3016万元,稳步实现增长。

(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筑牢本质安全“防护网”

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注重抓责任制落实,每月对下属事业单位、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养老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累计检查机构100余家次,通过巡查、自查发现、整改问题超50个。贯彻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围绕动火安全隐患排查、线路老化隐患排查、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等重点,扎实开展“五个一”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年未发生事故。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乙类乙管”措施优化实施,加强药品、血氧仪等物资配备,做好老人监测,确保长者生命健康安全。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聚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围绕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社会救助方面,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已签订合同,完成投保。养老服务方面,完成4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下发《关于推进我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的通知》,完成80张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任务并正常开展服务。开办4期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培训总人数达187人。今年中高层培训、养老护理员轮训、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均已完成。建成海安街道恒源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胡集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隆政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高标准建成新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瀚子花园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镇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海安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华新御元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和恒源康复护理中心社区食堂6个点位,并投入运营服务。西场村、界墩村、三塘村等14家睦邻点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新增海安博爱医院、海安新生医院2家医养结合机构,新增床位近100张。完成曲塘镇花庄医院“好时公社”项目,新建总床位315张。建成城东镇南屏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城东镇界墩日间照料中心、恒源居家养老服务站、丽景美域居家养老服务站。基层政权方面,南莫镇黄陈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李堡镇李灶村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入驻办公。社会事务方面,立发办事处(立发桥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完成基础设施改造,第三方运营组织已进驻,常态化开展活动。曲塘镇百年堂骨灰堂提档升级项目完成外部道路建设和监控设备加装工程,已全部完工。曲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完成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已进驻。去年创建成功的西场点位完成项目招标,常态化开展服务。

(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是每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涉及“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覆盖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指数”2个指标。“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覆盖率”包括低保对象、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以及高龄、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四类人群,保障标准达标率和精准救助率均达到10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指数”涉及5项指标,分别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农村乡镇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一是推进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621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718张,护理床占机构总床位的比例达75.94%,指标水平列南通市第一;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覆盖率达100%;三是按要求做好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100%;四是提升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市9个镇均已完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100%;五是深入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100%,指标水平列南通市第一。五个方面的总体水平处于南通市领先水平。

(三)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部到位

我局涉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6个,其中牵头整改问题1个,为公办养老机构吸引力不强,全市敬老院床位使用率仅50.35%,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仅1063张,与老龄化突出的现实不相适应。协助整改问题3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反馈问题2个。自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经过一年的努力,相关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牵头整改的问题,我局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供养机构的现有布局和基本条件,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全面优化整合资源,提高资源使用率,提升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公办敬老院的运营情况,我局制定了《海安市农村敬老院建设运行情况和运营机制优化发展方案》,进一步压实特困人员兜底保障,优化运营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和社区养老拓展服务能力。通过动员分散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鼓励社会化寄养,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撤并改革,全市各敬老院的床位使用率逐步提升,目前16家在营公办敬老院总体床位使用率已达65%。

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供给方面,我局持续推进民营养老机构建设,2022年曲塘镇至康护理院、海安街道恒源康复护理中心2个医养结合项目已建成,新增医养结合床位300张。2023年,已新增博爱医院、新生医院2家医养结合单位,新增医养结合床位80张。仇湖医院、海南医院、角斜医院等医养结合项目、曲塘花庄医院好时公社项目、江淮文化园申丞护理院项目等均在建设,年内新增医养结合床位超过300张。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动能不足,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群众多层次需求和期盼有差距。

二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质效有待提升,“联席会议管理制度”和“双向反馈制度”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品牌社会组织、特色社会组织的培育成效还不够彰显。

三是文明殡葬成效还需进一步巩固,“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依然较重,全市各骨灰堂的使用率偏低,丧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现象偶有发生。

四、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举措

(一)强化党建引领赋能,进一步凝聚民政发展合力

秉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因地制宜打造民政党建工作品牌,不断创新党建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党建赋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事业创先争优,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党内氛围,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力。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全过程监督,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不断提高党风廉政监督的质量,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二)强化社会救助帮扶,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精准认定困难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政策,落实好收入财产抵扣政策、渐退缓退政策、成年无业重残“单人保”政策,做到应纳尽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政策,构建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形成完善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持续开展“低补保”项目,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加快发展服务类救助,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实施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救助服务。

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和民政政策宣传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构建主动发现网络,强化多部门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通过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等,形成预警线索,提升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拓宽线下发现渠道,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及时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

(三)强化养老体系建设,进一步满足老龄多元需求

2024年总体思路从“优化体系格局、提升服务质量”出发,继续增强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加快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调整,增加主城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工作绩效跟踪,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布局。市本级通过公建民营、国有企业或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等方式,在主城区(新通扬河生态区)新建一所集康养、医养、信息化养老为一体的养老综合体。以市属社会福利院、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的规模护理型养老机构为主体,服务对象以中等收入老年群体为主,积极鼓励、扶持民营医院转型养老服务。以各农村敬老院、幸福之家为主体,服务主要面向政府兜底对象和较低收入农村老年群体,通过提升护理功能、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养老需求。继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力争年内至少成功申报1家四级养老机构,不断促进养老机构建设水平的提升。

二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调整,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公办医院或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经营、联合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探索跨区镇街道的集中收住机制,对床位空置率高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推行“公建民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工作的担当作用,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拓展市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招引国内知名品牌、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我市健康养老工作。推进机构-社区-居家链式养老服务,以信息化管理手段为支撑,实现服务机构、社区、居家由点到面全链条覆盖。培育鼓励和引导涉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发展,在老年关爱、老年帮扶、心理辅导、医学科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打造“六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按照要求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能力、项目、服务等方面提档升级。持续做好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社会化运营,推进公园印象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强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做好高龄困难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质效。规范和引导农村幸福之家的健康发展,引导其在农村助餐、日间照料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强化基层社区治理,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智慧联动、加强创新,完善城乡社区精细化治理。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智慧基层社会治理、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基层群众自治智慧化等领域开展探索创新,推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五社联动”融合治理作用,以城东镇省级试点为核心,推广覆盖全市联动效应,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加强监管、打造品牌,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的联动监管,对全市社会组织实行培育和监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用好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双向反馈制度”,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培育若干个社会有口碑、业内有影响、省市能拿奖的品牌社会组织。依法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规范建设、理论研究,弘扬发展优秀地名文化。持续开展地名规范化建设,探索地名信息化建设新途径,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充分发挥地名信息在服务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地名文化理论研究,充分挖掘本级地名文化,组织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弘扬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质量。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效

一是继续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发放三年行动。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注重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同向、同步合力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发放,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保障功能有效发挥、运转机制高效顺畅、管理规范精准、服务便民利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机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是继续做好儿童福利工作,提升关爱水平。加强关爱保护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的机制保障作用,不断查找、分析、破除成员单位条块分割、职能碎片化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加强长效合作,加快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合力。落实困境儿童保障责任。落实基本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全面推广江苏省地方标准《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逐人落实困境儿童风险评估,确保一人一表一策,分级动态监测,适时掌握他们的监护、生活和学习等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有效组织实施开展帮扶,使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不断提升殡葬设施服务能力,持续深化丧事移风易俗。推进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落地实施,督促指导区镇(街道)按照南通公墓“八有标准”,持续优化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集中安葬点的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倡导进骨灰堂、草坪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丧葬需求。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对丧事办理过程中的大操大办行为、封建迷信活动及时劝止。坚持典型引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先进做法,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倡导厚养薄葬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明殡葬舆论氛围。强化殡葬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实行突击执法、驻点执法,确保有案必查、查必到位,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安葬行为监管,禁止乱埋乱葬、乱建坟头、坟头硬质化,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六)强化安全常态管理,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针对民政领域特点和安全工作的要求,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常态管理,抓好火灾、用水、用电等隐患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坚决守牢民政领域安全“零事故”底线。坚持“四早”原则,严格按照“乙类乙管”要求毫不放松、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好养老机构长者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奋进正当时,砥砺再扬帆。我局将进一步兜底线、惠民生、促发展,努力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基层治理达到新高度、社会服务达到新境界,用心用情书写好高质量发展的“民生答卷”,为中国式现代化海安实践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