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外事、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社会工作、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史志、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统筹群团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负责工业经济、服务业发展、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人才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等工作。
(四)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农村改革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负责“三农”政策执行;负责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承担食品安全、防疫防控的属地管理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五)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指导促进村(社区)和谐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赋权统一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协调配合市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城镇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规定做好消防相关工作。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制度;负责公共财政建设,强化对国有及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监管;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八)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具体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审批;负责建筑工程管理;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职权范围内和市政府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给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转报服务;执行上级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本镇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