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海安市保和堂药店1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