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绿水青山环保科技家具涂料集中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大道155号;
建设单位:绿水青山环保科技海安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华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增设四幢甲类家具涂料仓库,仓库总占地面积5652.5m2,主要用于存放家具用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类。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单次最大存储量3350吨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水接管至海安市惠泽净水有限公司(原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同时达到污水厂设计进水标准要求。海安市惠泽净水有限公司(原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二)施工期的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标准。(三)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675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