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1.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
规划范围:西区位于主城区西侧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区范围内;东区:北至城东大道--黄海大道—东海大道-北翻身河北250m-规划新建道路-新风三号河,东至风景河—新长铁路,南至海防路--新长铁路—栟茶运河,西至宁启铁路—永安南路,总用地面积56.4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产业定位:“4+N”现代化产业体系:“4”:一主(高端纺织)一新(新材料)两特(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现代物流),“N”代表多个特色优势产业,包括新能源、绿色家居、智能电网、5G通讯、节能环保、电梯部件、汽车部件、现代建筑、现代服务等产业。
空间布局:"一轴两心四廊,多区多点"。
基础设施规划:给水采用区域供水为主、再生水回用为辅的分质供水系统,区域供水优先保障综合生活用水,工业和仓储用水则以再生水回用补充;保留原海安县自来水厂为应急供水水厂。采用“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分片收集处理,西片污水排往区外鹰泰污水处理厂;中西片排往恒发污水处理厂和恒泽污水处理厂;中东片污水排往城北污水处理厂;东片污水排往常安污水处理厂;联发污水厂收集处理联发集团及周边小型企业污水。供热依托华新热电、联发热电、常安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目的及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规划方案论证分析、污染源预测与评价、环保基础设施评价、与上位规划相符性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以及相关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欢迎您针对开发区规划及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发送给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
5.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13962786880
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L18
E-mail:crystalxuelian@163.com
7.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
8.公示时间
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