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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号: 城委发[2013]5号
成文日期: 2013-05-26 发布日期: 2013-05-26 有效性:
名称: 中共城东镇委员会关于做好全镇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城东镇委员会关于做好全镇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5-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党委、党(总)支部,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全镇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央纪委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 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会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08]29号)要求,我镇村监委会换届工作将与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为切实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做好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选优配强村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广纳民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扩大村监委会影响,进一步形成决策、实施、监督三位一体的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这件事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要求
今年正值全县农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监委会换届工作要与之相衔接,时间从现在开始至 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镇各社区监委会参照村监委会换届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㈠严格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意识强,热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监督工作。2.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熟悉村情、有正义感,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敢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4.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活动,属本村范围内且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员,村监委会成员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理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 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
㈡合理确定村监委会成员职数。村监委会一般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纪检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小组 3-5人,各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交叉任职。村监委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委委员担任。村监委会成员中应有具备管理、财会知识的人员。每个村应安排不少于3名村民(党员)代表担任监委会成员。
㈢严格村监委会成员产生程序。1.推荐提名。通过个人自荐、党员(党小组)和村民(村民小组)联合举荐、村党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提名人选。2.资格审查。镇纪委牵头镇有关部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程序。3.组织考察。镇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主任预备人选与应选人数相等,其他成员预备人选比应选人数多1人。5.公示候选人人选。正式选举前,村党组织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6.群众选举。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监委会成员。7.公布结果。选举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8.批复确认。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纪委备案。
㈣及时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村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上届村监委会应在5日内将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工作档案及其他需交接事项,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监委会。移交工作由镇纪委派人主持。新一届村监委产生后,应按照程序成立各工作小组,并健全村监委会自身建设各项制度,按照制度有序开展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㈠明确责任。村监委会换届选举是今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所有选举程序必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规范实施。各街、村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街道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村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镇纪委要会同镇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统筹协调村监委会换届工作,提前谋划方案,强化全程指导,与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㈡加强督查。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街道纪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有关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城东镇村(社区)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中共城东镇委员会
                                                                                                              2013年5月26日
 
 
附件:
城东镇村(社区)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5 月底前完成)
镇党委:
㈠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研究本镇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换届选举领导组和工作指导组,做好换届前准备工作。
㈡制定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村监委会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排出具体日程,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
㈢对指导组成员进行选举业务培训。
㈣准备选举工作材料。
㈤召开选举动员大会,宣讲村监委会换届的意义、安排,指导村党支部和村监委会做好选举前有关准备工作。
村党组织:
㈠会同镇换届工作指导组,制定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㈡通知党员和村民代表做好参加选举工作准备。
㈢组织起草村监委会工作报告,做好其它相关材料的准备。
二、实施阶段(7月20日前完成)
㈠推荐提名
镇党委:
对村监委会换届选举进行宣传,发动村民进行个人自荐、 党员群众进行联合举荐,指导村党组织进行组织推荐。
村党组织:
1.按照工作部署,提出新一届村监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的职数以及候选人条件,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2.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
3.发动村民自荐,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联合举荐,并进行组织推荐,产生提名人选,并报镇党委。
㈡资格审查
镇纪委:
牵头镇有关部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本人不同意的,作出说明。
村党组织: 
公布本村资格审查合格且本人同意的提名人选名单。
㈢组织考察
镇党委:
成立考察组,对通过审查合格且本人同意的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廉,注重考察群众公认度,并广泛征求村党支部、上届村监委会以及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形成考察报告。
㈣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镇党委:
召开镇党委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村监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主任预备人选与应选人数相等,其他成员预备人选比应选人数多1人。
㈤公示候选人人选
村党组织:
正式选举前,对本村监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镇纪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㈥群众选举
村党组织:
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会前,村党组织在指导组指导下拟出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投票、监票、计票办法等。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姓氏笔画为序印制村监委会组成人员正式候选人选票,并作填票说明。
1.会议主持。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介绍到会村民代表人数和有关大会议程。
2.上届村监委会作工作报告。
3.宣读、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办法中,要明确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总数的4/5到会,选举有效;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村民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确定;如遇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另行选举,由选举工作领导组征求全体到会村民代表意见后决定;如遇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
4.对村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产生过程作情况说明。
5.组织实施选举,主要内容包括:宣布大会选举。选举前,清点人数,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村民代表数。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村民代表数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监票人事先查封票箱;投票完毕后,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计票;现场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宣读当选人名单。
6.上级领导讲话。
㈦公示结果
村党组织:
选举结果经过现场公布后,还要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㈧批复确认
村党组织:
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党组织要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纪委备案。
镇党委:
以文件的形式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30日前完成)
村党组织:
㈠将当选的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报党委批准并报镇纪委备案。
㈡对村监委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㈢在镇纪委的监督下,配合做好村监委会工作移交。
㈣按照程序成立村监委会各工作小组,健全各项制度。
镇纪委:
㈠汇总各村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形成选举工作书面总结,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
㈡制定新一届村监委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
 
 
 
 
 
 
 
城东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