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kfq/2025-0019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开发区 文号: 海开管委〔2025〕58号
成文日期: 2025-12-16 发布日期: 2025-12-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开发区2025年“厂中厂”(租赁房)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开发区2025年“厂中厂”(租赁房)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12-17 10: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局办、各办事处:

为切实抓好全区“厂中厂”安全监管工作,助力营造稳定安全的营商环境,现将《开发区2025年“厂中厂”(租赁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开发区2025年“厂中厂”(租赁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成效,系统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厂中厂”安全监管规范化、长效化。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领导包挂制度。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挂钩负责制,明确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以上率下,主动挑起担子,每年至少指导服务企业2次。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领导干部服务企业的情况收集汇总,问题整改跟进闭环。区挂钩领导干部定期组织专题研讨,牵头研究解决“厂中厂”突出问题。

二、加强定期摸底排查。全区加强安全网格员队伍建设,对“厂中厂”(租赁厂房)进行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排查辖区内的厂房租赁情况,摸清底数,及时掌握更新出租方和承租方、出租面积、承租用途、所属行业、从业人数、生产工艺、主要风险等情况,动态建立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三、推进安全“六化”建设。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加强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夯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处突能力和本质安全监管水平,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四、完善源头管控机制。细化落实“先评后租、新增告知”制度,明确工作牵头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开展厂房租赁前置评估,出租的厂房必须满足承租项目消防、承重等安全生产需求,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出租场所。督促出租方在承租方入驻开工前15日向属地告知,新入驻企业必须“先演练、后生产”。

五、严防安全风险叠加。健全厂房租赁“负面清单”,严禁涉及可燃性粉尘、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等高危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违规分割、分层混租在多层厂房中。推动涉及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设置在低楼层、涉及易燃可燃物的场所设置在单层厂房。严禁违规住人、设置“三合一”场所。

六、强化日常巡查指导。依法组织开展日常巡检和服务指导,督促租赁当事人切实履行出租方“五个一”、承租方“五不得”、风险管控“五严禁”、应急逃生“五必会”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三件套”、电动自行车消防“新三件套”,加大智能化管理措施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七、加强典型教学引领。加强分类分级监管,打造一批安全管理现场教学示范点位,通过组织观摩学习,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基础薄弱、违章搭建严重、现场管理混乱、配套设施难以达到要求的租赁厂房,因地制宜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消除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