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交运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日期: 2018-02-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评比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比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交运局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交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县交通工作会议、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坚持安全促发展,安全创效益,安全保稳定的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为统领,以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为载体,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保障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的稳定。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县局决定开展评比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根据县交通工作会议、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项目的先进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认真落实县局《安全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与县局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管理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县局下达的各项事故控制指标。

2、高度重视科技兴安工作,科技兴安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成效显著,完成县局下达的科技兴安工作任务。

3、将安全管理实绩纳入单位综合考核指标,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措施明确。

4、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各级安全管理培训,全员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得到显著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5、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各类安全奖励基金、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改经费得到落实。

6、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不发生因违法生产经营而造成的事故。

7、积极组织开展“平安示范点”创建、春运、安全月、夏季百日赛、冬季四防、“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管理活动。

8、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县局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管理的各类资料,安全工作台帐规范齐全。

(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3、积极组织和踊跃参与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经常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4、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产生办法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县局安全生产考核验收小组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向局安委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局安委会研究批准。

(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1、先进工作者建议人选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建议名单,经局安委会研究批准。

2、名额分配

局机关7名、运管处、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各2名,闸管所、收费站、检测站、质监站、铁办、综合所(客运枢纽综合服务办公室)和各交管所各1名。

四、评比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布置、认真组织开展评比活动。

(二)评比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防止照顾关系,搞形式主义,真正评出对交通安全作出贡献的人员。

(三)评比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表述精炼。

(四)“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12日前报县局安全技术科。

附件:海安县交通系统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018年2月8日


海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发

附件:

海安县交通系统2017年度安全生产

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职称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申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局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