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通过文件传阅、QQ群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点围绕《条例》修订前后的变化进行对照学习,机关全体同志对新《条例》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2.主动公开情况。
市教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没有虚假、不完整、超时公布的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1条,占82.73%;政策文件类信息10条,占9.0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5.4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73%。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接受群众咨询68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体局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定程序办结。
4.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教体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海安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教体局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信息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同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工作信息和办事程序。教体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有关网页的信息更新工作,使公众及时了解教体局公开的政务内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教体局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是否达到服务群众的良好效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考核,全年教体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责任追究情况,社会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人员落实方面。主要问题:由于人员岗位变动,出现业务不熟练,甚至导致某些工作脱节的现象。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和业务指导,以老带新,确保在短时间内尽快熟悉业务,适应新岗位。
2.思想认识方面。主要问题:少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在平时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全面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3.工作推进方面。主要问题:工作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加大推进力度,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招生入学、施教区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使社会公众对全市教体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