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1:2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大新《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注重新条例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安排人员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新《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撰写培训心得,提高学习效率;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同志,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研读《条例》原文,注重把《条例》的新要求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之中。

2.主动公开情况。

市教体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没有虚假、不完整、超时公布的信息。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87条,在海安教育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11条。受理12345市民热线736件,市长信箱来信18封,均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要求公开办理结果。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通过南通市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接收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有1件是咨询孩子晚一年入学的问题,从咨询内容来看未涉及公开事项,相关入学政策我局已主动在网络公开,告知了申请人查询方式和相关职能科室联系电话,帮助其了解有关入学政策;另外3个系同一人申请,分别是申请公开《2020海安市小学入学相关政策”制定法律依据》《2020海安市小学入学相关政策》《2020海安市小学入学相关政策”公示媒介及情况》,相关入学政策我局已经在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和海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经过沟通,申请人了解政策后撤销了此三项依申请公开。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公开的内容与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保障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公开期限及时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教体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下半年,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网站改版升级,做好栏目更新维护和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工作。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海安教体发布等平台同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工作信息和办事程序。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实行日常督查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工作责任与总体成效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五公开”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发布信息流程是否完善,解读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回应社会关切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考核督查。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考核,全年教体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责任追究情况,社会满意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9

4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13

1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616.2490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思想认识方面。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在平时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全面依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海安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使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

2.内容确定方面。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照省订《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业务水平方面。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