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区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4〕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通教财函〔2024〕3号)要求,构建保障与发展并重的一体两翼资助服务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全友善、资源可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成长环境,从确保“一个不失学”到力争“一个不掉队”,扎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奖助学金发放、学杂费减免等常规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发放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实现应助尽助。探索建立应急救助制度,加大学校资助投入和社会资助募集力度,保障遭遇重大变故和突发性灾害学生的教育救助。在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通高中要按事业收入3%比例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实施应急救助和奖助学金。
二、持续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对接,推进各类救助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全面使用资助申请平台,全面实行“免申即享”,将特困学生事先申请调整为事后确认。全面开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严格执行资助申请、集体评议、合理公示、责任追溯等制度,确保应助尽助。推动各业务条线教育信息共享,实现更加精准和人性化的无痕资助。继续全面推广“一卡通”拨付,即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实现惠民资金“一个平台管发放”。
三、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握资助宣传的“三时三面两线”(“三时”指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三面”指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层面,“两线”指线上、线下两条主线),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应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发放方式等;落实“两节课”制度,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主任接待日”工作机制,做好咨询电话的开通受理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常态化开展资助政策咨询与投诉、防诈骗警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
四、积极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
构建保障与发展并重的学生资助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发展型资助“六个全覆盖”:一是学生发展支持中心(或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全覆盖,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奖励制度全覆盖,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长档案全覆盖,五是重点帮扶对象育人导师配备全覆盖,六是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性教育和集体教研全覆盖。
五、加强学生资助系统运用
一是规范数据填报与应用,严格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资助系统应用“3个100%”和“3个零误差”。二是加强平台运用,充分掌握《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4年7月修订),使用新修订的《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4年7月修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生全部通过平台认定。三是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应用,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等隐私敏感数据得到保护。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