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10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来源: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5 18: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及时响应南通市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启动2轮臭氧一阶段预警(9.3-9.8、9.11-9.17)。围绕省控站点周边各类污染源进行精准溯源排查,累计发现问题点位29个,均第一时间交办属地和责任单位整改。9月份天楹完成3#炉主体设备的安装和高压变频器室等第一期土建施工。结合溯源问题,编排实施20个大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17个,本月完成6个。摸排美丽蓝天项目重点工程清单,梳理项目9个。开展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对全市818家应纳尽纳涉气企业减排措施实行“一基双减”。截止9月18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同比减少7.4个百分点。

2.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北凌新闸拆建应急治理工程取得环评批复。科学研判各重点断面水质状况与达标形势,及时发布水质超标预警68次,开展加密监测197次,推进问题整改。加强汛期水质保障协同联动,积极与各区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污染源管控措施。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及南通市局沟通联系,协调汛期引排水。根据上级要求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系统整治及销号工作,目前已由各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处于扫尾阶段,新纳入整治的268个排口整治按序时整治中。34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已开工(包含已完工)32项,开工率94.1%,已完工项目25项,完工率73.5%。

3.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生态区4-3地块等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完成2025-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意见审查。组织区镇开展8月份部分异常用电农污设施情况核查和原因分析,及时整改确有问题设施。督促排污许可领证单位开展固废系统信息申报。对照2025年全市危废填埋量压降方案组织相关产废单位开展危废填埋压降。对2024年危废规范化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4.严格日常环境执法监管9月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抽查污染源企业35家,发现一般环境问题6个,均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开展核与辐射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抽查核与辐射企业4家。保障水气环境质量,围绕改善水气环境质量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积极参加南通市局执法技能竞赛,获得团队三等奖;2名执法人员分别获得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个人第四第五名;1名执法人员获核与辐射技能竞赛第五名;2名执法人员赴如东参加部级监督帮扶。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单位业务培训,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场座谈会,督促指导第三方服务单位按要求做好环保服务工作。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邀约式执法服务。

5.加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省委巡视交办问题整改,召开通榆河生态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第三轮央督交办信访事项30件已全部办结。召开2025年秋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部署会。环境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截至目前(2025.9.12)累计受理环境信访1207件,同比上升0.5%,市级以上越级信访同比下降54%。

二、10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异常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源的溯源排查,预警期间加强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等减排措施。加快实施天楹烟气治理项目和溯源工程项目,力争尽快发挥减排实效。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确保实现应急减排清单涉气企业全覆盖。持续推进2024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2.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布水质超标预警,开展巡查溯源,推进问题整改,研判各重点断面水质状况与达标形势。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及南通市局沟通联系,协调汛期引排水,做好北凌新闸拆建期间水质监测、研判、保障。推进2025年剩余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尽早实施落地,发挥环境效益,协调各主管部门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意见,沟通海安市政府盖章公示,督促新纳入整治的268个排口完成整治。

3.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三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核查9月份异常用电农污设施,督促确有问题设施及时整改。推进重点监管单位等重点单元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危废经营单位巡查。指导全市排污许可领证企业、大宗固废产生单位、热电厂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网上申报。对照2025年全市危废填埋量压降方案组织相关产废单位开展危废填埋压降。

4.强化环境执法保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使用集成监管平台开展执法检查,落实事前入企审批,事中扫码入企等检查制度。持续做好水气环境质量保障性执法;对监测监控工作做好“联+管”,常态化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持续开展“监管送法、服务惠企”执法普法活动,以区镇为单位扩大普法宣传面,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和环保政策宣讲提醒工作。联合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持续开展工贸企业“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邀约式执法。

5.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信访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按照通榆河生态环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序时推进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