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生态环境局、市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海安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海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功扭转年初不利气象条件影响,PM2.5平均浓度为31.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4.9%,两项指标实现双改善。开展4轮友好减排清单编制,协商161家企业进行减排,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今年累计发布预警信息29次,实施了17轮管控,发现并交办问题305个,成功抢回19个可能超标的污染天。2024年共实施124个大气治理项目,并对历年大气项目实施“回头看”。水环境方面,全年实施68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北凌河片区完成3.1万亩农田退水治理。制定并动态更新6个重点国省考断面“一图一策”污染源管控清单,累计排查梳理152个污染点源,定期落实全覆盖巡查。土壤固废方面,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核查,安全供地144个地块。15个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制度性管控措施,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4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指导环越环境、远辰环保入库省“无废城市”建设资金项目库。二是绿色低碳发展迈出新步伐。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完成 2 个省级以上园区“企业清单更新”和“一企一法确定”工作,413 家企业纳入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27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48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扎实推进常安纺织产业园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累计实施项目174个,预计年节水88.6万吨、年节约用电1380.8万千瓦时。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提升。45家企业被评定为南通市环保示范性企业,位列南通市第二。对标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编制一企一策,推进16重点企业开展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开发区纺织印染行业减污降碳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对53家印染企业进行全面深入体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管控空间区域监督管理,将保护区域环境安全巡查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2023年度保护成效评估排名全市前列。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固定观测,将海安生物多样性数据更新至1336种,生态家底不断丰富。依托海安“禽蛋之乡”“茧丝绸之乡”等优势资源,积极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创新。截至目前共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337份,涉案总金额799万元,2件案件成功入选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和提名表扬案例,今年以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有5家企业因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减轻处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决做到监管执法全流程公开,执法前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事由;做到全程执法过程记录仪,全程联网留痕;执法结果全公开,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违法行为的督促整改及行政处罚情况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使用全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按照“八步法”标准模块执法,实现了现场执法标准化操作模式,制定标准案卷,帮助现场执法人员高质、高效、规范化完成执法任务,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的同时,实现了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宣教科负责全局法制审核工作,执法系统建立内部法制审查程序,完善内部审查机制。重大、疑难法制审核工作,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针对疑难、复杂行政行为,主动邀请上级环保、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及专家提供意见,提高了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的科学性、法治性。
3.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于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按要求召开专家论证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了权力正确行使,有效防止了的权力被滥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全部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按照分工负责、坚决执行的原则组织实施。坚持调查酝酿、集体讨论、组织实施相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经调查研究由相关科室、监测站等提出申请事项,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登记表,并分类编号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局办公室上会。集体讨论时,由局党组书记逐个提出需讨论的事项,党组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意见,会议决策按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形成,对某些重大问题分歧意见较大的暂缓决定,并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进行表决。所有事项讨论决定后按分工和职责由相应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提醒式”执法,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开展“学法减罚”活动,指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2024年我局共办结环境违法案件103起,罚款总额418.1691万元。积极做好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1件,截至目前无败诉。一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管。我局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程序,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35台,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每个执法分局配备3套执法平板和移动打印机,用于现场制作监察记录并实时上传至省厅移动执法平台进行监管。二是强化处罚案卷的审核。我局成立案审会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会议20期,审查案件149件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根据当事人申请,2024年以来我局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5次,邀请执法人员、环境监测采样(化验)人员等参加听证会,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均上传我局网站,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指导帮助114家企业修复信用,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和公众听证制度,使公众充分享有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议事权。
5.依法应对生态环境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强调隐患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问题动态清单,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闭环。深刻吸取突发环境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重点关注工业企业雨排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查找海安市沿河环境风险企业雨水排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闭环,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立案查处,以点带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整体水平。二是落实应急演练。持续强化与消防救援、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锻炼环境应急队伍,完善环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市各相关部门及区镇的应急联动,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控制、联动处置能力。三是严格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等敏感、特殊时段的24小时应急值守。严格做到五个“第一”和三个“不放过”。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要则,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四是探索跨区域协作。为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如皋、海安、如东三地应急协作交流与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三地合作共建,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三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清单,逐一过堂,全面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各领域、各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实施点对点、一对一交办,清单化推进问题整改闭环。二是加大环境信访问题调处力度。实行领导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完善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的工作制度。将环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纳入各区镇环保办和局各科室、部门2024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同时列入生态文明攻坚考核且占较大分值。深入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噪声异味信访问题化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坚决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2024年,我市共受理环境信访1799件,同比下降2.12%。
7.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月开展学习活动,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局主要负责人与全局所有人员逐个谈话交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批评教育、提醒监督日常化,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把“严管就是厚爱”体现在日常监督中。继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式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积极探索电子化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执法文书电子化规范标准,规范和完善以“不见面”形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电子执法文书和案卷审查工作。
8.全力打造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企业污染源。目前,海安市共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企业314家。其中江苏省平台联网企业314家,国发平台联网企业153家。各联网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均可以实时上传,在线共享,实现多级别同步监管。二是强化科技执法支撑。配齐红外摄像机、热成像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粒子化检测仪等先进执法装备。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加大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监控系统的建设力度。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统筹分析各类监测监控数据,确保各类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监控数据真实可靠,针对异常数据,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准确锁定违法事实。今年以来,通过自动监控数据、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环境问题线索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59件。
(二)主要成效及特色亮点
一是锻造环保铁军队伍。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的练兵要求,先后选派8人参加部、省异地交叉帮扶检查。在省环境监测大比武中,一名同志荣获省综合比武个人三等奖。在“青苗杯”全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能力竞赛中,获得团队三等奖。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团队三等奖,一名执法人员获个人第六名;一名执法人员在全市核与辐射执法技能竞赛获个人三等奖。二是多措并举服务经营主体。主动靠前一步,与福建商会、曲塘商会结对共建,开展正面清单内企业、白名单企业环保体检,提供“邀约式”体检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环境违法风险。积极培育典型示范,3家企业通过大气管控豁免审核,11家企业申报绩效分级AB级。开展强化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行动,实现在海第三方中介网上超市入驻率100%。三是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普法。局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法治热线》栏目,回应群众关切。推进生态环境志愿者团“进百校下千村入万户”活动。赴各区镇开展“我与企业面对面”“企业环保接待日”等活动,现场回应企业诉求,累计服务企业100余家次。结合排污许可、环境应急、自动监控等专题,开展20余场次培训活动,覆盖企业3000余家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和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
带头学法用法。从自身做起,坚持记录学法笔记,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办公会集体学习、党政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全局人员的法律法规理论水平,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撑。
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制定《2024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召开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2024年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二是主持召开处罚案件案审会,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由案审会讨论决策通过。三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于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按要求召开专家论证会。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实现法治机关、环境法治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各类自动监控数据分析研判水平不足,在线及科技设备运用熟练度、灵活度不够。今年较以往虽在逐渐加强各类在线和平台数据分析,并加大对数据预警的研判和调查处理力度,但非现场数据研判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违法线索仍然不足,在线监控弄虚作假类型的大案要案较少。
(二)普法效能有待提升。虽然在环保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环保工作专业性较强、内容繁杂,部分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不到位,企业法人很少亲自参与培训,缺少专职人员,导致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因企业管理人员不懂、不会造成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宣传覆盖面不够,社会面的宣传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常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聚焦营商环境提升等中心工作,优化执法方式,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保持亲清政商关系,扎紧织密拒腐防变的制度笼子。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锻造敢打硬仗的铁军尖兵。推动党员干部多到执法一线解难题、多到车间田头察实情、多到先进单位学经验,在知行合一中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锻造敢打硬仗、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环保铁军队伍。
(三)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2025年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