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安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高新管〔201750

 

 

关于印发《海安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海安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7320

  送:存档。

海安高新区办公室                       2017320日印发

 

海安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目标是从现在起用2-3年时间,有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尽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要集中发力,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集中投入,雷厉风行抓整改,多方面协同作战,力争尽快取得环境改善的显著成效。到2020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3.7%以上,县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Ⅲ比例确保达到点66.7%,力争75%,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2020,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1.压减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数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对能耗和减排指标不达标的热电联产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整合热电资源,对新上热电企业的用煤量实现等量或减量替代。

2.继续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热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基本完成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屋顶计划”。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快输气管网建设,逐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着力去库存、优总量,确保零增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化工行业企业数量大幅削减,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精细化工园内化工企业全面转产转型关停搬迁到位,园区整体关闭、整体转型全面实现。

1.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开展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按照县政府制定的低端化工产能淘汰标准,编制全区化工行业整治方案,实施“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转移、整治提升等要求。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和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对致癌、致畸、致突变及恶臭物质逐步退出。

2.实施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处于人口密集区和安全环保敏感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化工企业必须转型、转移、改造或关闭。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优化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产业布局,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房屋征收工作。

3.严格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4.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监管。企业要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5.清理规范化工园区。2018年底前,妥善处理好精细化工园内化工企业转产转型关闭搬迁工作,依法调整相关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发展原则、定位和目标,全面做好园区场地调查及修复等工作。2017年全力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支持精细化工园化工企业转型转产的政策意见》(海政发〔201650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政策兑现、验收考核,实施效能督查。

(三)治理区域水环境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断面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行业产业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印染企业集聚入区率达55%左右。

1.全面落实河道“河长制”。2017年实现区、办事处、村(居)三级“河长制”全覆盖,区负责人担任区境内一级河道河长,办事处负责人担任区境内一级河道副河长及二级河道、收费站内沟塘河长,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区境内三、四级河道河长,村长担任所在村沟塘河长。各级河长负责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等六项重点任务,健全一、二级河道及三级通航河道河面“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三四级不通航河道(沟塘)“生态保洁、以河养河”管护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区河道管护全覆盖,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

2.强化重点区域治理。不断提升印染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对现有印染企业实施“限产整治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鼓励分散的印染生产企业逐步集聚到专业园区,倒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集聚高端印染及配套织造等上下游产业,鼓励印染企业大力提升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打造先进印染技术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园区。严格环境执法,对环境敏感区域内整治不达标、单位产品水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50%以上的企业责令关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不断降低印染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到2020年全行业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3.强化重点断面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国考、省考、市考、县考重点断面,按照流域控制分区与控制单元分级特点,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不达标断面逐一编制达标整治方案,科学制定达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精准治污。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涉及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四)治理垃圾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废弃物减量工作,提高生活废弃物资源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2017年至2020年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25%40%60%70%以上。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全面开展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完善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应配套文件。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推广高新区河道保洁纳入镇村环境一体化市场化清运做法。选取部分分类条件较为成熟的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试点区域内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单独收运体系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区不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分别投放、分类处置,对建筑垃圾与生活分类设施设置不到位、分类投放不到位的小区物业和业主个人实施处罚。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收运设施和分拣场所的建设,突出抓好垃圾处置项目建设。

(五)治理黑臭水体

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1.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延伸工程,2017年底建设污水管网16.95公里。到2020年,实现园区核心区范围内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88%,工业园区企业接管率显著提升。

2.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作,2017年底前制定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按方案分年度实施。

3.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大型农民居住小区生活污水“连片整治”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区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达90%以上。

4.巩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成果,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逐步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提升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接管率,重点排放生活污水的单位接管率达100%

5.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完善胡集、孙庄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2020年底前,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6.加强水系沟通,推进河道清障工程。2017年,完成疏浚乡村级河道29条,整治黑臭河道8

7.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科学划定河道周边拦截区,制订分年度实施方案,有效减少氮磷向周边水体迁移。全面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占比达35%以上,每公顷化肥(折纯)施用强度小于335kg。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2017年,每公顷农药(折百)使用强度小于3.4 kg。实施“肥药双控”工程,2017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商品有机肥、缓释肥替代化学氮肥50%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种养结合的紧密程度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合理匹配。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治理率达到90%100%,非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99%

1.调优养殖业结构,稳控养殖总量。全区畜禽养殖量按生猪折算,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有所下降;调减生猪、家禽饲养量,适当增加山羊饲养量,稳定农民畜牧产业收入。优化养殖场布局,对单位面积耕地畜禽承载压力较大的区域坚决调减养殖量,拟新建的养殖场向种植面积大、养殖密度低的区域规划调整。

2.整治关停淘汰不合格养殖场。全面完成禁养区内13家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提升工程。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执法力度,对有粪污处理设施不能充分利用,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整改不到位、关停措施不落实的养殖场,实行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引导养殖场实行固液分离,配套堆粪场建设,鼓励有机肥厂积极收购养殖场畜禽粪便,利用畜禽粪便及农田废弃秸秆生产有机肥。进一步加强有机肥厂建设与升级改造。

    4.鼓励沼气发电并网,推进能源化综合利用。大力推进“规模养殖+沼气发电+绿色种植”和“非规模化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沼气发电+绿色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鼓励建设与沼气发电并网相配套的生态循环农业基地。

5.加强种养结合和污染处理。进一步巩固我区初步形成的“户用蓄粪池+田头调节池+大田利用”模式。2017年,在已建大型中转池的基础上,增加建设田间大型蓄粪池。

    6.强化畜禽粪便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区镇畜禽粪便收运组织体系,强化考核推动,引导收运组织与养殖场和种植大户加强合作,签订畜禽粪便处理利用协议。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和服务收费标准监控,督促收运组织加强对吸粪车的保养和维护,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畜禽粪便处理中心作用。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20年,全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

1.2017年底前,进一步开展精细化工园区VOCs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建成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系统、VOCs监测监控体系。全面完成园内企业综合治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

2.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机械设备、家具、纺织印染等行业全面实现低VOCs含量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

3.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打造龙头企业。“十三五”期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布局和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

(八)治理环境隐患

2020年,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1.组织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指导、督促、规范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预案备案及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对已完成的企业“回头看”,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到2018年底,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2.开展船舶污染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营运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积极消除风险隐患。

3.加强新通扬运河海安水源地(备用水源)达标建设长效管理。2017年底前,全面取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禁止一级保护区停靠锚泊船舶(含渔船、三无船)以及从事旅游、渔业等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加强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维护管理,开展应急水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

4.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将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收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废源收贮率100%。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制度,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涉源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辐射安全“零事故”。核技术利用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引导企业自主提升核安全意识。

5.开展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对精细化工园化工企业场地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并高标准修复到位。强化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九)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将绿地建设与城乡建设有机融合,设立生态保护引领区,抓好“两沿三园”(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的绿化工作,实现林木覆盖率增长,进一步拓展植树造林空间,实现生态建设与现代城市发展相协调、生态文明与现代城市文明相协调,绘制最美生态地图。

    1.打造主城区绿色生态景观。大力推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建设,进一步体现通扬运河、如海运河的漕运文化。通过“现代、精致、增绿、便民”工程的实施,在城北打造“一河、两岸、三园”的凤山风景区,打造新通洋河沿线绿色生态走廊。

2.建设沿河生态防护景观带。强化入海、入江河道治理,关闭违法排污口,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沿海沿河生态修复与治理,推进沿河景观防护林带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慢行交通和旅游景观道路建设、生态休闲游憩和生态文明宣教设施建设,形成以沿河沿海生态红线为重点的骨干绿带。

3.实施道路、农田、河道绿网建设。加快推进、完善提升铁路和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主干道路、村普通道路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以机耕路、乡村道路、排灌沟渠两侧等为主要建设区域,加大现有农田林网补植补造和提质改造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未绿化河段绿化美化、原有绿化补植补造和提档升级工程。

(十)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研究制定并落实环境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排污成本,建设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区财政所继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支持生态红线保护区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十个一律”从严惩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从各条线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环保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实体运作,集中办公,财政保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宣传、督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2.抓好推进落实。牵头局办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参与局办抓紧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牵头局办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牵头协调配合部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实施综合考评。将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每年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每年依据目标任务书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执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