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安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高新管〔201630

 

 

 

2016年海安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各办事处、各村(居)、各局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工作考核责任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海安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注重实效原则,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一、 按照“强化职能、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一)村(居)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社区矫正。

  (二)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完整的业务学习、会议记录和登记台账。

  二、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提高工作履职能力。

  (一)社区矫正志愿者每年培训(或集中学习)四次以上,培训(学习)率达100%

(二)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力量。

三、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一)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情况;

  (二)接受法院或监狱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犯罪嫌疑人或拟假释人员社会调查;

  (三)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签订率100%;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建档率达100%

  (四)全面履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的审批手续。

  四、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提高矫正转化质量。

  (一)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率达100%,且个案矫正率达100%

  (二)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率达100%

  五、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一)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申报并落实低保;

  (二)采取多种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业培训(或推荐就业),培训率达90%

  六、加大基础保障工作力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完整的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按规定及时、准确更新信息并报送相关数据、报表。

    七、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考核坚持档案考核与实际抽查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简化考核方式,力求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

  1.听取被考核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2.查看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记录、台账、报表、并核实相关指标;

  3.征询辖区2名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意见;

4、考核小组召开检查考核评估会议,按照本办法附表要求考核计分。

 

附:2016年海安高新区司法行政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631

 

 

 

 

 

 

 

 

 

 

 

 

 

 抄送:海安县司法局,存档。

 海安高新区办公室                          201631印发

附件:

2016年海安高新区司法行政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总分值

扣分要点

社区

矫正

1

配合司法所做好审前调查和假释评估工作

2

未及时做好审前调查扣1分,未及时做好假释评估扣1分。

2

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完整,资料及时完善、更新。

2

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及时做好矫正责任书等入矫材料一次扣0.5分;走访记录等资料少一次扣0.5分。

3

进一步完善走访、摸排、分析研判、请销假制度。定期分析筛查重点高危社区服刑人员,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做到人员情况清楚,去向明了。

3

每月按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少一次扣0.5分;对重点人员未做分析研判的一个扣0.5分;工作台账本记载不全、有误的,一项扣0.5分;发现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不清楚的一次扣1分。

4

对社区服刑人员有重新犯罪可能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无脱管、漏管和又犯罪现象。

5

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异常情况时,未及时上报信息,扣1分;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扣1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扣5分;因村(居)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又犯罪的一票否决。

安置

帮教

1

做好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实工作

1

未按规定核实的一例扣0.5分。

2

刑释解教人员及解除矫正人员及时纳入帮教,落实结对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

3

未及时建立帮教措施的一例扣1分;未安置的一例扣1分。

 

3

认真落实分类管理、走访谈话、重新犯罪人员责任倒查制度。

4

档案资料不及时更新发现一例扣1分;工作台账记载不全、有误的,一项扣0.5分;不及时走访一例扣0.5分;重新犯罪一例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