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南通聚丽缘服饰有限公司高档面料及服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安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2-05-06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高档面料及服装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西路88-188号;

建设单位:南通聚丽缘服饰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购置单针绗缝机、多针绗缝机、服装立烘机、验布机、常规面料连续烘干机、松式面料连续烘干机、起毛机、预缩机等设备建设“高档面料及服装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高档面料600万米,高档服装500万件(其中高档女装300万件,高档男装20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24小时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设食堂及住宿。本项目已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平台上备案,于2021年11月29日取得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海高行审备[2021]205号,项目代码为2111-320666-89-01-17806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绿化及生活用水,不得外排;循环冷却水仅补充,不得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修改清单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鹰泰水务海安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烟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850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