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1453/2014-000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 | 文号: | 海高新管〔2014〕146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2-20 | 发布日期: | 2014-12-2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高新区(海安镇)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高新区(海安镇)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
海高新管〔2014〕146号
关于印发高新区(海安镇)全国残疾人
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
现将《高新区(海安镇)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该方案,结合各村(居)实际,认真做好调查工作。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12月20日
抄 送:存档。
海安高新区办公室 2014年12月20日印发
高新区(海安镇)全国残疾人
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海安县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海残工委〔2014〕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现状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专项调查工作在县政府残工委、高新区(海安镇)管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区的专项调查工作。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镇残联。镇成立专项调查队,调查队由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村残疾人联络员、大学生村官和村后备干部等组成,具体负责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工作。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对象为我镇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0—15岁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住房保障、接受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和需求等内容。
调查表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委托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由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由镇专项调查队据实填报。
五、调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2015年1月1日0时。
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要求做到坚持入户调查,实事求是,仔细询问,认真填写调查表,提高准确度;动员被调查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登记后调查人员要搞好自查、互查和议查,最大限度地降低调查误差。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与建立调查机构
2014年12月中旬,成立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完成专项调查队组建工作,完成调查方案制定。
(二)摸底核查
2014年12月15日前,进一步完成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三)组织培训
2014年12月下旬,组织完成镇级专项调查培训。
(四)动员部署
2014年12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五)现场调查
2015年1月18日前,组织进行现场入户调查登记。
(六)推磨互查、电话回访、质量验收
2014年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所辖村(居)集中推磨互查、议查。对于复查出有疑问的问卷,要求100%重新入户调查。所有村(居)调查登记质量验收合格后,由镇残联统一将调查问卷,上报给县残联审核。
附件: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口号
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宣传口号
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是2015年1月1日0时
⒉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⒊残疾人专项调查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
⒋残疾人专项调查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
⒌坚持科学发展观,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
⒍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保证残疾人紧跟“两个率先”
⒎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服务
⒏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⒐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搞好残疾人专项调查
⒑如实申报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项目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⒒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需要您的理解与支持
⒓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⒔情系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
⒕走进残疾人家庭,送去春天般的温暖
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⒗弘扬人道主义,关心帮助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