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1453/2016-0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高新区(海安镇) 文号: 海高新管〔2016〕7号
成文日期: 2016-01-27 发布日期: 2016-01-29 有效性:
名称: 2016年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 高新区(海安镇) 发布时间:2016-01-2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高新管〔20167

 

 

2016年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各办事处、各建筑企业及施工项目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根据县建管局《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海建管[2016]5)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2016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避免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控制在下达指标内。

三、工作措施及要点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方责任

1.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结合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暗查暗访、约谈及通报处罚力度;配合县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参建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疑点、难点,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2.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导作用。严格落实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依法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要经常性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监理和

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3.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政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计划》,积极部署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积极申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值)班、安全责任保险、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理作用。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责任,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安全监管作用。

(二)强化专项整治,提升管控能力

1.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季节特点、节假日和大型活动等,按照“部门依法监管、监理监督落实,企业自主负责,项目自查自报”的原则,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的“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每次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回复、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建立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开展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严肃处理。

2.深入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和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 认真做好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全过程管理,严格设备管理人员配置。按时间节点,全面推行塔吊安全监控系统,用先进科技手段来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控,尤其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和现场,要强化应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监控。

3.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69号),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5409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培训制度,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示,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展扬尘整治,提升施工水平

1.加强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上路整治。一是加强施工场地

硬化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裸露土地用石子覆盖。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覆盖,避免扬尘。二是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建筑施工车辆运输散流物体必须确保密闭、覆盖,不得有洒落。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区道路。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入库、入罐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有效围护,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2.开展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市级文明工地(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平安工地)申报和考评,积极推荐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实行样板引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观摩现场活动,加强企业间学习交流,汲取管理经验和办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强化打非治违,严格依法治理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执法和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执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责。 

2. 强化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县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对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造成死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把安全生产事故与企业资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执业人员资格管理、企业及相关人员承接工程管理等紧密结合,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 

(五)狠抓教育培训,强化人员素质

1.继续深化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采用专家讲授、领导说法、视频讲座、知识竞赛、事故案例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2.大力开展宣传安全知识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一线操作人员中普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要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

4.大力推广安全体验式培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体验培训中心,加强农民工尤其是新入场农民工的体验式安全教育,让农民工能够切身体会到所在施工环境的危险,认识到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六)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安全根基

  1.强化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抓住省厅对县局安监机构考核之机,大力加强对安监人员教育培训,适时开展单项业务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等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主动深入施工现场,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有效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水平。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立南通市建筑施工安全诚信系统,通过项目编号统一管理、网上招投标、信用手册管理、设计施工合同的网上备案、质量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目标。加强对企业不良行为信息的采集力度,重点加大对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工程的巡查频次。发现的不良行为扣分记录及时记入监管平台,通过市城乡建设局系统共享并自动记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促进信用成果在建筑招投标市场应用,促进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重要转变。

3. 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主要事故风险及生产特点,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事故应急响应及时、组织施救科学、安全保障可靠、指挥协调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次生衍生事故。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6127

 

  送:县建管局、区安委会,存档。

海安高新区办公室                            20161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