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一、2020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特色做法、主要成绩和突出亮点
1.在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基础上,做好历年已验收挂钩地块被房屋等占用问题整改。2020年第一批增减挂钩628个项目库已于9月初全部完成验收,新增农用地面积4610亩;第二批增减挂钩有176个项目准备入库,规划新增农用地入库面积1024亩。第一批工矿复垦项目30个,规划新增农用地面积为866亩,已通过验收;第二批工矿申请市级入库项目18个,规划新增农用地455亩。加上去年增减挂钩结转今年任务2530亩,今年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预计完成9485亩,能较好完成7000亩任务。同时,组织对我市2006年以来的挂钩复垦地块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919.8亩违法占用地块进行交办,我市历年增减挂钩清理检查整改成果已经上报省厅审查。我市获2019年度全省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南莫镇获200万元资金奖励。
2.土地报征总量力争全南通市名列前茅。2020年度,我市共取得上级批准用地7015亩,其中使用国家计划取得省、南通市两级政府批准用地面积2600亩,使用挂钩计划取得省厅批准新增建设用地4415亩。同时,我市村镇3、4批次建设用地材料已组卷上报,面积368亩,待南通市政府批准,并计划12月份再组织2个村镇批次上报审批,面积约600亩。预计共获批7983亩,能较好完成今年5000亩任务。
3.序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0年5月7日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标编制单位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人员分工,进行专题策划,设计市民问卷,做好底图整理,完成资料收集,召开区镇部门座谈会,进行现场踏勘。8月份和10月份已进行了两轮方案汇报。目前正在深化方案,形成中期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挂网确定设计单位,目前,设计团队根据海安调研情况,通过区镇座谈、实地踏勘、行政村走访、相关规划引导,以区镇为单位,按镇村布局优化指南文件要求把海安市村庄按五类进行分类,初步形成海安市及各区镇五类村庄分类的比例数据。镇村布局优化方案已挂网公示,经专家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海安市规划展览馆已完成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以及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的招标工作,中标设计单位目前已完成布展设计方案、节点装修展示内容、表现形式、脚本内容和大纲。
4.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我市目前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登簿即生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共生成电子证照42670份,显著提升了不动产“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同时,按照省、市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评价的要求,围绕“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间最短”目标,大力推行存量房批贷前置,实现存量房转移抵押合并办理常态化,积极探索现有条件下存量房缴费与登记一窗办结办件模式,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5.努力向上争取补助资金。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3134.74万元;2020年向上级争取林业发展资金296.6万元,向上争取海洋补助资金262万元。总计向上争取资金13693.34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6.全力推进占补平衡项目。2020年占补平衡项目入库908个,新增耕地面积2051亩,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开展耕地质量评定,预计12月中旬申请南通市复垦中心验收,能较好完成2000亩任务。同时,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1%新增耕地510亩已报南通建库。
7.推进“旱改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旱改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建67个项目库,建设总规模2187亩,规划新增水田面积为2120亩,已通过南通市复垦中心验收,圆满完成1000亩的任务。
8.深化集约用地“五改一调”“增存挂钩”机制,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020年我市通过各级政府平台储备、司法拍卖、转让房地产和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用地96宗5837亩,已通过南通市项目办验收确认。我市获2019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9.做实城市经营文章,有序推进经营性用地上市。2020年,成交经营性用地88宗地,面积2525亩,成交价141.07亿元,其中:一般经营性用地41宗,1378亩,成交价83.49亿元(含房地产用地20宗,面积1088亩,成交价80.34亿元);特殊宗地47宗,1147亩,成交价57.58亿元。
10.做好20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2020年共下发卫片图斑200个3596亩,其中一季度45个406亩,二季度22个467.3亩,三季度133个2722.7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一、二季度卫片的核查及系统举证工作,不涉及违法用地;三季度卫片正在开展初步核查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摸工作。
11.实施重点工程,确保造林绿化任务。2020年,制定出台了《海安市2020年林业工作意见》和《海安市2020年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按序时推进“两河两路”(新通扬运河、串场河、海启高速和盐通铁路)重点绿化工程,目前新通扬运河和串场河已基本完成栽植任务,进入管护养护期。截至目前,已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增成片造林5300亩和建成8个绿美村庄任务。
12.全力推进海岸线修复。2020年4月底,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海安市海岸线湿地及地质环境整治修复示范项目工程”进场施工,由地球化学勘查与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实施,总长度1.4km,总投资额485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堤顶生态廊道种植、新垦闸两侧平台景观改造、边坡挂网客土喷播试验、堤外湿地修复等工程任务,待上级部门验收。
13.积极开展浒苔防控工作。浒苔绿潮早期防控试验是一项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政治任务,按照国家、省、南通市部署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资金统筹,加强督查监管。同时,紫菜企业高度配合,不计成本,全力以赴,今年上半年,海安9家紫菜养殖加工企业海上紫菜网帘筏架缆绳全部回收上岸,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海安的浒苔防控任务;下半年,全面启动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我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省、“两沙”、南通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14.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我局牵头起草了《海安市农村村民建住宅管理办法(试行)》,已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待市政府负责人签发。
15.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使用权转让、出资、抵押。我局草拟了《海安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和《海安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已发文,并呈报南通市政府批准。《管理办法》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须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6.科学推进土地储备工作。根据我市国民经济计划、土地上市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等及时编制土地储备计划,2020年,针对我市闲置低效用地处置面临的困难,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牵头制定了《海安市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暂行办法》。同时,为方便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工作,我局牵头草拟了格式相对固定的《海安市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收储流程(初稿)》。2020年,海安市土地储备计划新增入库土地总面积51.3686公顷,出库土地总面积74.5027公顷,实现土地总收益698593.9835万元。
17.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围绕省、南通市部署的“90、50”目标任务,全力组织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完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编制,提请政府成立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并做好指南编制、政策细化、流程整理、政策培训、底数核减、现状梳理等一系列重要基础工作。目前,滨海新区(角斜镇)、白甸镇正在开展“三级确认”工作,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序时常态化开展。
18.基本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2020年,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有序完成权属修改、接边、统一时点更新等相关工作。经过多次整改完善,最终合格成果于10月8日上报国务院三调办,并于10月28日通过数据库质检,目前正在编制总结报告。
19.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根据省、南通市要求,提请市政府设立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牵头制定了《海安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及时出台涉及我局任务的分工文件。相关改革工作正在开展,目前重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湿地调查试点两项工作。
20.持续推进土地利用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2020年,我局牵头组织制定了《闲置低效用地整治规范》、《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指南》、《土地利用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耕作土壤再利用操作规范》等12项试点标准,同时收集整理了53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了涵盖7个标准子体系65项标准的海安市土地利用“五化并进”标准体系,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标准化工作模式。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耕地保护方面。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整治工作成本高。我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4亩,“十三五”以来,我市进入了工业化和城镇化高速发展期,用地需求量大,而我市缺江少海,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与用地需求加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区镇间拆迁价格不平衡,拆迁总成本增加等因素给增减挂钩带来难度。
2.土地利用方面。工业用地供应难以达到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区镇招引的项目难以完成相关指标,部分项目投资方不愿签署《投资监管协议》。土地供应后的动态监测管理力量跟不上,难以满足上级要求。
3.不动产登记方面。营商环境评价不动产登记部分进展缓慢,由于职能整合未到位,部门间数据不能实现共享,导致实际办件环节和收件不能减少。同时,3.0系统未上线,未能建立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
4.土地征收方面。征地报批制度改革影响较大,今年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在征地报批方面改革较大,从征地程序、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诸多环节都明确了新要求,新规定严重制约我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同时,区镇不能及时评定对接社保名单,补偿安置方案迟迟不能通过审核,无法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导致2019年的部分批次已批土地办结征收进度缓慢。
5.国土空间规划方面。专业人员不足,机构转隶后,规划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缺少技术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导则和技术规定正在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存在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整融合,同时部分区镇城市总体规划未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6.执法监察方面。主要涉及历年违法用地整改,面广、量大,整改难度较大,加之各区镇重视程度不一,虽然不断通过市政府交办单的形式、发放整改专函以及到重点区镇回报、沟通,但收效甚微,整改进度较慢,很难确保全部在上级要求的时间内整改销号到位。对新增违法用地少数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够重视,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处置不够到位,不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处理消除违法状态。
7.林业管理方面。区镇林果员大都是兼职,工作任务繁杂,林业职能很难在基层落到实处。同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对绿化造林工作影响较大。
8.海洋管理方面。海域管理和动态监管职能在区镇没有落脚点。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用海项目逐渐增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海洋灾害评估、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常态化的推进,缺少海洋管理专业人员问题日益凸显。
9.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共计约24万宗,按80%可发证规模预计19.2万宗需要发证,涉及逐户审核、“三级确认”、发证、资料归档等一系列工作,面广量大,仅依靠各基层分局人员很难完成,需要进一步压实各区镇、街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主体责任和引进第三方单位进行技术性指导。
三、2021年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举措
1.深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为保障海安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市2021年继续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旱改水等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2000亩、增减挂钩项目新增农用地5000亩、旱地改水田面积1000亩任务。
2.高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认真研究征地政策变化,适应新要求,时刻关注省自然资源厅即将出台的新报批程序,提前谋划我市明年的项目用地,待《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发布后,对照新要求完善我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同时,按照新的征地报批流程,梳理我市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组卷上报审批。待我市“成片开发”方案取得省政府批复后,按照时序及时办理对应项目的报批工作。
3.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衔接工作。《海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进一步与在编的《海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成果进行衔接,明确海安发展的战略目标与相关指标。进一步与三调工作进展进行对接,加强基数转换工作,尽快形成相对完善准确的底图底数,并加快明确三条控制线的划定方案。根据省、市要求,完成海安市国土空间规划总报告的初步成果编制,完善专题研究成果。同时,2021年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阶段性方案,并按照《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要求,规划成果经专家技术论证后,完成报批程序。将规划报备材料逐级汇交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2021年上半年,海安市规划展览馆主要根据设计施工一体化方案完成施工,并对展览馆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对外开放的前期准备工作。
4.努力创建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努力提升不动产营商环境,并做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全市各银行应积极参与不动产抵押登记模式改革,切实改造不动产抵押办理的内部流程,尽快上线3.0系统,以实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安全高效。
5.全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021年我市计划盘活闲置低效用地5000亩(根据南通市盘活项目要求适时调整),继续将任务下达各区镇,并按季度进行督查。积极开展集约节约用地活动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亩均税收论英雄”的节地宣传。
6.有序推进经营性用地上市。根据海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积极做好拟上市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的研究,2021年拟适时推出房地产项目用地600-800亩。
7.切实促进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着力做好2021年卫片执法、重点执法检查、违法用地三年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日常执法检查等涉及的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确保所有违法用地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提请市政府约谈区镇主要领导,停批新增建设用地等刚性约束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全面整肃用地环境。
8.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2021年持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巩固和提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以稳定林木覆盖率为主线,实施重点绿化工程管护工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林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
9.做好海洋尺度灾害风险评估和海平面变化影响工作。2021年将按照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要求,综合评估我市风暴潮和海啸的危险性;结合已有人口、土地利用、经济数据基础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海洋灾害承灾体分类分布体系;依据灾害风险评估方法,评估各类承灾体的风暴潮和海啸典型年遇水平风险及最大可能风险,形成我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报告、图集。同时,根据《2020年全国海洋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我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及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海平面变化的综合影响。
10、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全力组织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区镇、街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督查考核,落实第三方进行技术支撑,确保完成省、南通市规定的“应登尽登”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