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09:01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海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积极履职,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重大法治建设决策,我局持续提升全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今年以来,我局荣获2023年度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普法工作成绩优秀单位、2023年度全系统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一人荣获省信访先进个人;荣获海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荣获海安2023年度法治宣传先进集体;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法律知识问答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创作的《植保防鸟须守法》获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自然“以案普法”短视频大赛三等奖。

(一)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海安市涉企中介服务入驻。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覆盖。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系统办件量和办件覆盖率100%,数据归集率100%。“三个一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为企业和群众构建了便捷、公平、普惠、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窗通办、一次办成”的目标。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2.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议审查和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3.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秉承严谨的工作导向,通过组织会议座谈、开展案卷评查、实施法治培训、组织观摩开庭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此举旨在丰富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其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注重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维稳与风险防控、法律思维养成等关键薄弱环节加强业务辅导。

4.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同时动员全系统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目前已有2名执法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由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和论证,听取意见建议,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确保行政程序符合规定,决策内容依据充分。

5.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据法治政府建设的严格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为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力,在局行政处罚、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等事项上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6.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为规范行政决策,减少失误,保证质量,依据《海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制定《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集体讨论、合法审查、顾问建议、公众参与、最后评估程序。推行民意调查,增强公众参与,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智慧,确保决策科学性和程序正当性。实施目录管理、流程监控和立卷归档,将风险评估作为决策依据。同时,实施后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决策效果。

(四)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方案是否可行、制度实施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有效四个方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和法制审核工作,以规范行政行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会议室、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以及执法巡查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设备,利用“智慧守土”和实时监管系统,细化执法标准,修订文书模板,确保巡查、举报处理、违法行为处理、报告制度、立案处罚、法制审核和案卷制作等环节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8.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制度。我局依据各科室职能制定《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确保自然资源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通过多种方式,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清单式宣传。预警企业行政违法风险,提供法律支持,引导企业防控行政违法风险,降低处罚风险,增强企业合规意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我局已制定5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事项,涉及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等,指导企业合法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9.依法处理争议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案件,亲自参与案件分析、研判和研究,确保精准把握诉求,协调矛盾,妥善处理纠纷。受理案件后,相关区镇分局和村组先行核查,相关科室调取材料,制作证据清单和调查报告。各分局运用和解、调解解决争议,裁判后尊重执行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法院判决书,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0.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上级下发为主,本级补充为辅”的模式制定并完成全年行政检查计划。

11.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第一责任、主管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及监督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个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协同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着力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同时,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执法监督模式,加强“两法衔接”,有效解决“查处难、执行难、移送难”等突出问题。构建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和整合实时监管、综合数据分析、“智慧守土”、信访“畅通五路”等信息平台,建立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每季度对执法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坚决维护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偏少,与现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因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逐步加强,历史遗留问题消化缓慢,通过信访、信息公开等途径维权的人数和频次不断增加,导致目前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需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增加有生力量,提升工作质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建引领方针,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新时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各个层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局党组全体成员,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恪尽职守,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深入学习法律、全面掌握法律,严格遵守法律、坚决捍卫法治,积极实践法治、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融入工作的全方位、多角度。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自然资源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和挑战,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对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和要求及时进行研究,高度重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确保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始终把法治精神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全过程,将法治建设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评价绩效的标尺。二是干部领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清单,全年组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例会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普法培训和集中考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三是严格依法考核。制定《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考核内容分值化,每季度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核查通报,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局主要负责人将率先垂范,亲自践行各项要求,聚焦“关键少数”,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每一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至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进一步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运转。

(二)积极接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透明化。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期准确答复人民群众申请的信息公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二是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始终致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热点敏感性问题的舆论引导从不松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负责人带头发声,积极回应群众,行业领域舆情较为平稳。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在全系统强化自觉接受党内、人大、监察、民主、司法等监督的意识,主要负责人把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100%;四是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受理来自阳光系统、部系统、12345、厅长信箱等多种渠道的信访件,并及时调查核实,倾听信访人真实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依法依规答复。

(三)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自然品牌。一是开展耕地保护主题普法活动。深化巩固“耕地保护进万村”活动成效,联合海安市司法局开展“法源惠通·知耕知地”宣传活动。聚焦“五个一”活动要求,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设立“法治自然”咨询点,印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全系统上下联动开展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在209个行政村开展主题宣传,有效增强镇村干部的守土有责意识和基层群众的耕地保护自觉。二是突出重要节点普法成效。全年依托“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8”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发挥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作用。充分发挥南通市首个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深入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查评估,为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贡献基层智慧和力量。同时,整编“以案释法”案例,既发挥民意直通车的桥梁作用,又有效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坚持不懈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布局,致力于构建“法治自然”的新格局。

(一)持续巩固法治自然成果。通过区镇“点餐”培训+“送法下乡”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时点的法治学习和宣传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深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加强领导包案,提高应对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排查信访风险,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赴省进京越级访“一退二降三提升”目标。强化矛盾预防,打通信访与行政复议诉讼的联系,提前化解矛盾,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

(三)不断增强群众服务能力。深化政务公开,以透明方式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信息化与法治化结合,确保公众享受技术便利,增进公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满意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向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申报的“创新行政法律服务机制”项目中榜2024年度改革创新创优“揭榜”项目,从强化机制建设、打造普法品牌、融合“法务+业务”三方面,持续稳步推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法律服务模式,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巩固法治自然成果,持续助力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