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出台文件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及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
继今年7月份出台《海安市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后,近日,海安制定并出台《海安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海安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暂行办法》,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的管理主体与管理细则,规定收益调节金征收主体、范围和标准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进一步明确调节金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方向,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了科学性、规范性保障,更进一步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