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市公安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标准,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常态化抽考制度,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积极作用。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巡视整改,突出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着力纯洁公安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修订各项纪律规定和条例条令,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体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全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做强主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稳控、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措施,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集中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大力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治安重点要素的管理控制,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局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切实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和结果反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重理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
3.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公安政务服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实现审批服务网上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公安服务供给,改进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政策新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三)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章立制。修定《海安市公安局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海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海安市公安局集体通案制度》《执法办案中心使用管理规定》等多个执法规范文件,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活动。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精简效能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所有上党委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必经法制审核,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上会,全部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制发和公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报送市司法局,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严把文件质量关。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重点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强化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对清理确定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修订时限要求,确保新老政策文件有序衔接。通过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认没有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一致。
3、明晰执法责任。坚持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案件核查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瑕疵和问题,排除非法证据。继续实行办案人员、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五级把关制,每一级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狠抓各个环节的执法质量规定。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健全法制部门与办案单位对接机制,法制部门与检察院案管部门实现点对点对接,统一受理检察院相关法律文书、统一牵头组织调查核查、统一回复、统一负责提请复议复核等事宜,确保了工作机制运行顺畅。
4、完善管理模式。全面建成案件管理中心(室),打造1个中心+26个所队案管室的管控平台,对人、案、物及警情实行专人全流程、闭环式管理。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中心(室)运行机制,由案件管理中心扎口刑事警情案件的立案、不予立案和移送管辖工作,明确专管民警每天通过大平台、执法管理平台对各类情况动态监督,实行“非正常警情逐案核查,刑事立案统一审核,未破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把关”。市局执法质量连续九年获评优秀。
(四)严格把关,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定期参加工作会议,了解工作情况,及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论证,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五)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狠抓源头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音视频记录制度,规范记录信息的采集、存储和调取、查阅程序,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记录电子档案,提高音视频管理系统运行效能,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同步记录和实时监督。全面应用执法管理平台,将警情案件办理审核、涉案人员处理、卷宗财物管理等核心工作以信息化的方式记载、传输、储存,使在网上开展执法管理成为常态,实现对执法活动由事后监督向事先、事中全流程管理。
2.完善软硬件设施保障。高标准建成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办案管理监督服务一体化,开展“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举办法治公安建设讲座,依托“江苏省公安机关网上法律学校”,提升全警法律素养。深入应用“警务服务平台”“警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和“警务服务掌上通”等三位一体的网上服务体系,接收办理警务服务事项办结率100%。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切实做好两法衔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结果公开、行政管理公示、执法质量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多次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联席会议,聚焦问题不足和补缺补差,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监管抽查工作过程的规范性、有效性,切实解决了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3.细化过程监控。依托执法办案实时监督系统,全面实行讯(询)问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执法全程监控制度。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在看守所和一线执法单位应用随身财物保管系统,系统具备指纹开锁、自动管理功能,对嫌疑人员随身财物进行实时拍照、存档。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公检法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依托政务专网建成公检法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现涉案财物在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的集中有序保管,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处置及时。
4.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日提醒周通报月考评年检查”和“飞行临检”相结合、网上和网下考核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注重过程监督,强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月法制、指挥中心、督察、治安、刑侦等部门,严密分工,通过设警检查、现场提问、抽查卷宗、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市22个基层所队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一次菜单式量化考评。年终对警种序列考核前三名的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员落实奖励措施;考评达不到优秀的,一律取消涉及执法工作的评先树优资格。
5.大力推行执法办案民警积分制和接处警积分制。每月对积分排名靠前的民警进行通报奖励,每季度评选规范执法之星,鼓励民警争当执法标兵。建立法制员每月考核通报制度,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法制员进行淘汰。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共追究4案5人执法过错责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狠抓重点执法环节,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健全执法监督管理,保证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打造一体化办案新模式。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助推执法工作提速增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
2.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提升执法信息采集及时性和准确度。规范执法文书记录和重点执法环节音像记录,提升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水平。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增强法制人员配备,提升法制审核水平。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制定工作计划,结合专项行动检查计划及行业管理实际,采取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七)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案件审理活动,行政首长出庭率100%。持续做好源头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全力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
2.充分发挥“公调对接工作站”职能。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整体框架下,派出所主动联系村(居)、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各部门(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小事调处不出村、大事调处不出镇”。
3.大力推进“阳光信访”。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处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高效办理政务热线、政府信箱、门户网站等流转的来电来件,加快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八)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效
1.建强智慧大脑。投入7000余万元升级建设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成900平米联合指挥服务大厅,除进驻省厅规定的六大职能外,融入资源汇聚、数据治理等功能。进一步强化警务数据在勤务指挥中的核心作用,研发海安警务大数据可视化指挥平台,直观全面展示公安警务基础要素和动态变化趋势,支撑警务实战。
2.做优所队中枢。完成全市所有派出所标准化综合指挥室建设和改造,分类推进“平安前哨”指挥室建设,探索与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警网融合指挥室“三合一”模式。全面推广应用南通市局派出所综合指挥实战平台,展示派出所主项工作数据质态和十大数据赋能应用功能,实现“一面知全域,十屏赋应用”。
3.夯实实战前端。全力推动警种和所队两个实战一线的现代化升级改造。完成“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启动集痕迹物证研究室、电子数据勘验、反电信网络诈骗和侦查办案中心一体的合成侦查作战中心建设,推动侦查破案工作更加高效、集约、智能;全面铺开“平安前哨”工作站建设,完成218个警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村居网格办合署共建;升级建设主城区4个智慧警务服务站,实现与指挥中心的扁平化、可视化融合对接,有效提升指令畅通率和执行率。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强化学习,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思想上牢固树立法治建设理念,行动上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学习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全局民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领导,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包片单位执法工作负责。年初,市局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定责任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全责。局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局专门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每月召开议法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汇报,每季各单位上报执法工作季度报告,执法管理委员会专题研究执法工作,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把握和改进执法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
(三)强化垂范,引领队伍提升法治意识。市局每月组织局领导集中学法,对局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组织学法考试,专题培训,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用,带头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保证了在决策上不走偏,在指导上不误导,通过领导人能力提升进一步引领民警法治意识的提高,促进单位整体法制水平的提升,从而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公安铁军在法治海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强化导向,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局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年内,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均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市局严格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市局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三、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工作推动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单位还存在依法行政工作不严谨、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督程序不严格等现象;三是法制机构人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求还有差距等。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紧贴实战的现代警务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线,优化升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构建紧贴实战的现代警务机制,全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聚焦“七个能力”、实现“七个突破”:聚焦“防范能力”,以预测预防为核心,在提升维护稳定水平上求突破;聚焦“主业能力”,以打防并举为手段,在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上求突破;聚焦“治理能力”,以夯实基础为导向,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上求突破;聚焦“应用能力”,以数据赋能为重点,在提升现代警务水平上求突破;聚焦“执法能力”,以公平正义为引领,在提升法治公安水平上求突破;聚焦“保障能力”,以便民惠企为目标,在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上求突破;聚焦“过硬能力”,以教育整顿为抓手,在提升职业警队水平上求突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具体举措,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照科学、民主的原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点决策部署中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及时纠正调整不合理、不科学的行政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科学、合理评价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调动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持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继续加强全局民警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海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