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海安市委、南通市公安局的具体安排,现就在全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密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正风肃纪攻坚年”活动,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入脑入心强自觉、知行知止强自律、以案为鉴强自警、自我剖析强自省,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海安公安党员干部队伍。
二、工作安排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纪,推动党员干部领悟要义,做到入脑入心强自觉
1.结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
2.将《条例》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
3.举办专题读书班。
4.抓实支部日常学习。
5.“一月一专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6.做强纪律课堂。
7.深化“比学考学述学评学”四学联动。
(二)坚持解读培训知纪,推动党员干部深化理解,做到知行知止强自律
8.将《条例》纳入各类培训课程。
9.抓好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
10.依托网络平台深化《条例》学习解读。
(三)坚持警示教育明纪,推动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做到以案为鉴强自警
11.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
12.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13.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录生动教材。
14.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15.旁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庭审。
16.开展典型案例剖析。
17.加强对干部日常纪律提醒。
18.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四)坚持深查整改守纪,推动党员干部对照检视,做到自我剖析强自省
19.推进突出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20.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1.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2.围绕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