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财政: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海安市财政局持续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有效清理。
明确结余结转范围。将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的计划结余全部纳入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范围,做到应清尽清。对本级财力安排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结余指标原则上由财政统一收回;确需结转的资金严格按照原核定用途继续使用,避免资金二次沉淀、闲置浪费。
规范结余结转办理。积极与各相关预算单位对接,对预算单位的计划结余进行全面分析、逐笔核实,弄清每笔需结转资金的资金性质、结转年限、结转主体、结余结转资金形成原因,甄别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对不符合结转规定、无需继续使用的资金,一分不留全部收回财政。
管控存量资金规模。通过定期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存量资金规模及构成、涉及的项目、闲置的原因以及后续支出计划,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清理方式,合理控制存量资金规模,防止财政资金过渡沉淀,进一步提升结余结转工作实效和财政统筹能力。